文化若不去殖民何來國際連結? 臺灣應以原住民族文化重寫國家敘事
▲臺灣目前已登錄逾六千件文化資產,原住民族僅約三百餘件,不足五%,問題不是族羣文化匱乏,而是制度仍以殖民時期所延續的知識與行政框架定義文化價值。(示意圖/新北市教育局提供)
●魯瑪夫博士/中原大學副教授、布農族學者
近日立法院就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政策進行的跨黨派質詢,揭示了臺灣文化治理長期受殖民式制度框架束縛的結構性現實。作爲一位原住民學者、建築與文化資產研究者,同時也是長期深度參與跨國人道救援與NGO國際合作的行動者,我深刻感受到,當文化政策仍以漢本位行政體制作爲價值判準時,不僅削弱原住民族文化的主體性,更阻礙臺灣在國際舞臺上建立獨特文化連結的可能。
臺灣目前已登錄逾六千件文化資產,原住民族僅約三百餘件,不足五%,問題不是族羣文化匱乏,而是制度仍以殖民時期所延續的知識與行政框架定義文化價值,使部落族人必須以非原生語言、非部落邏輯的文書與證據,向政府證明自身文化「值得被保存」,形成文化必須先通過殖民系統認可才能成立的荒謬現象。
國家競爭力進入「文化主體敘事」比拼 必須將原民文化從敘事邊陲提升至核心
我在過去二十年的人道工作中,曾在蒙古、緬甸、印度、尼泊爾、孟加拉等地推動國際救援、教育與文化跨界合作,與多國原住民族、少數民族及國際NGO建立長期夥伴關係,也多次受邀分享臺灣原住民族在跨文化保存與社會行動上的經驗。
這些國際現場經驗讓我更加確信:唯有以原住民主體觀重新建構文化治理與國家敘事,一個國家才能建立具有辨識度的文化定位與國際話語權。
在全球多元文化治理趨勢中,國家競爭力已從「文化展示」進入「文化主體敘事」的比拼。當原住民族文化無法在臺灣內部獲得制度性正當地位時,臺灣便無法以此向世界發聲,更難在國際文化外交中形成識別性。
在許多南亞與太平洋地區的文化議題交流中,我常被問及:「臺灣的文化定位究竟是什麼?」若臺灣仍以漢文化作爲對外敘事核心,不僅與中國話語重疊,也無法建立真正屬於太平洋南島文化圈的國家身份。
臺灣文化治理不透明與補助式治理邏輯,也反映缺乏文化權利視角的制度轉型。文化部與原住民族委員會雖投入經費,但因文化政策仍以「補助、覈銷、申請、審查」爲治理主軸,而非以文化權利、部落自治與國際文化公約爲基礎,使政策停留在「資源分配」階段,而無法進入「文化正義」層級。
國際上,UNESCO《2003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與《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UNDRIP)、SDGs 10「降低不平等」及SDGs 11.4「強化文化與自然遺產保護」皆強調文化治理須以原住民主體性、知識系統與口述傳統爲合法根基。
然而,臺灣現行制度對原住民族文化的評量仍以西方學術規範與華人行政治理模式爲基準,顯示殖民思維已內化爲制度慣性並持續再製。若缺乏結構性去殖民改革,文化將被制度性消耗,而非獲得活態保存與世代傳承。
我在國際NGO與多國政府合作的經驗中,清楚見證「文化透明治理」如何強化族羣信任、促進社會和解並提升國家形象。因此,若臺灣的文化政策無法先完成去殖民化,便無從建立真正的文化平權,也難以形成跨文化互信與國際對話的基礎。
因此,臺灣必須走向文化去殖民化,將原住民族文化從國家敘事邊陲提升至核心,並以南島視角重新定位臺灣於世界的文化座標。
蘭嶼—巴丹羣島三百年航道復振並非民俗事件,而是文化主權的復歸,是跨越殖民國界、重建南島語族文化共同體的重要歷史契機。臺灣如能以原住民族海洋文明、南島遷徙史觀與多語文化宇宙觀爲國家對外敘事核心,方能建立區隔於漢族、並連結太平洋與全球原民網絡的文化外交模式。這不只是文化政策改革,更是國家身份重構。
唯有真正讓原住民族文化成爲國家故事的起點,而非象徵附屬,臺灣才能成爲以南島文化立身的國際行動者,而非仍在殖民敘事中尋找自我定位的文化邊緣者。
▼當原住民族文化無法在臺灣內部獲得制度性正當地位時,臺灣便無法以此向世界發聲,更難在國際文化外交中形成識別性。(示意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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