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者罰!喬裝購煙測試5月啓動 調查販煙場所有否禁賣煙給青少年

▲喬裝購煙測試5月啓動。(圖/衛生局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8日指出,爲持續掌握販煙業者落實情形,國民健康署自5月起啓動114年度喬裝購煙測試,爲期6個月,調查各類販煙場所面對疑似青少年購買者,是否主動查驗年齡與身份證明,或直接拒絕販售。

根據該署及市府衛生局去年調查,桃園市販煙場所合格率依序爲連鎖便利商店94.3%、連鎖超市賣場94%、檳榔攤87%、一般商店73%,整體合格率爲83%,與112年相當,惟一般商店合格率呈下降趨勢,已列爲本年度重點輔導對象。

衛生局指出,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煙品予未滿20歲之人,部分販煙場所因尖峰時段業務繁忙,店員較易忽略查覈程序,降低對青少年購煙的警覺心,加上仍有業者不清楚禁售年齡已由18歲提高至20歲,顯示對相關法規的理解與執行仍有改善空間。

衛生局呼籲,業者應加強第一線員工教育訓練,落實「問年齡、出示證明、告知法令」的販煙三步驟,共同防範青少年取得煙品,攜手守護青少年健康。如違反規定供應煙品予未滿20歲者,最高可處新臺幣2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