僞造新冠快篩「2條線」 馬防部下士露餡!送法辦下場很慘
僞造新冠快篩「2條線」,馬防部下士露餡!被送法辦下場出爐,處有期徒刑1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時任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下士,在2022年5月返臺休假時,因確診新冠肺炎,在7+7居家隔離及自主管理,於康復後應收假返營。但阿國爲處理感情糾紛,竟僞造「陽性」快篩請假獲准,但連長髮現有異,要求他出具就診證明,阿國見事蹟敗漏便坦承實情,於隔天返回部隊,案經憲兵隊函送偵辦。
法院審理,法官認,阿國所爲,犯陸海空軍刑法第37條第1項之意圖免除職役僞爲疾病罪,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阿國爲達成免除職役之同一目的,以僞爲疾病方式,使其服役單位同意請假,並將該僞爲疾病之不實事項登載於休假紀錄卡上,應依刑法第55條前段規定,從一重論以陸海空軍刑法第37條第1項之意圖免除職役僞爲疾病罪。
法官考量,阿國於行爲時爲現役軍人,未能遵守軍紀,竟意圖免除職役,而以僞造新冠快篩結果之方式,僞裝罹患疾病,使服役單位準予請假,據以免除請假期間之職役,影響國軍戰力之整備。
法官審酌,阿國所爲足生損害於服役單位對於人員管理之正確性;但念在他並無任何犯罪紀錄,犯後始終坦承犯行。日前依法宣判,阿國犯意圖免除職役僞爲疾病罪,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10萬元,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