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特稿·時事與軍事】歐洲法院:馬耳他“黃金護照”項目違法
【新華社微特稿】歐洲法院29日裁定,歐盟成員國的國籍不能售賣,馬耳他“用投資換護照”的“黃金護照”項目違反歐盟法律,應予終止。
據路透社報道,依據馬耳他的“黃金護照”項目,外國人在馬耳他投資約100萬歐元,即可獲得馬耳他公民身份,從而有權在任何歐盟國家生活和工作。
歐盟委員會不認同這一項目,2020年啓動法律程序,2022年將馬耳他政府告上法庭。
歐洲法院29日在裁決中寫道:“一個成員國不能爲了預付的款項或投資而授出其國籍——實際上也是歐盟公民身份。因爲這本質上相當於將獲得國籍變爲純粹的商業交易。”
歐洲法院表示,儘管成員國可以決定如何授予或撤銷國籍,但馬耳他的“黃金護照”項目侵蝕了成員國之間相互信任的原則。此外,這種做法無法在成員國與其公民之間建立“感情和紐帶”。
馬耳他政府此前多次表示該國對歐盟條約的解讀沒有錯,“黃金護照”項目是安全、有益的。歐洲法院發表裁決後,馬耳他政府表示將尊重裁決。
按照美聯社說法,2009年金融危機爆發後,歐盟多個國家推出類似“黃金護照”的項目,但在此後10年裡,大部分國家取消這些項目。原因包括此類項目可能與住房危機有關聯,爲白領犯罪提供便利,滋生腐敗和洗錢犯罪,以及可能帶來國家安全隱患。
據美聯社報道,塞浦路斯和保加利亞分別於2021年、2022年結束各自的“黃金護照”項目。德新社說,馬耳他是目前唯一仍保留“黃金護照”項目的歐盟國家。
歐洲法院29日表示,馬耳他“必須毫不拖延地遵守法院的判決”,否則歐盟委員會可以提起另一項訴訟,尋求經濟處罰。(完)(郭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