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讓33歲女兒結婚,母親以死相逼,一年後女兒因家暴而堅決離婚
現在是新社會了,早已婚姻自由,這是法律賦予每一個單身者的權利。誰也不能強迫誰結婚或者離婚,婚姻應該是建立在相愛的基礎上,而不是被迫結婚的。
現在的年輕人很崇尚自由和獨立,有些人不願意被婚姻束縛住,就不願意結婚了。也有的人是因爲太挑剔,要求太高,以致於遲遲沒有找到結婚對象。兒女不結婚,對父母來說,就像一塊心病一樣。
如果家裡有一個剩男或剩女,父母的內心都會焦慮的,只是有的父母表現出來了,有的父母沒表現出來。面對剩男剩女不結婚,有些父母會不斷催婚,上演各種套路。其實,這也是對子女的愛,但子女未必會領情。
爲讓33歲的女兒結婚,母親以死相逼
楊阿姨和老公只有一個女兒,在他們那個年代,國家實行計劃生育,所以夫妻倆只生了一個孩子。對於這個獨生女,夫妻倆視如掌上明珠,真的是含在嘴裡怕化了,捧在手裡怕摔了。
小時候女兒非常乖巧聽話,長得又漂亮,人見人愛。楊阿姨和老公就以女兒爲驕傲,覺得有這麼一個女兒,已經知足了。可後來女兒進入了青春期,就越來越叛逆,楊阿姨和老公很是發愁。
女兒很叛逆,根本不好好讀書,所以學習成績並不好,沒有考上大學,只是上了一所職校。在職校裡,女兒交了一個男朋友,楊阿姨知道後當然不同意了,學生就應該以學習爲重,怎麼能談戀愛呢?
在楊阿姨的干涉下,女兒和男朋友只能分手了,這事也就過去了。女兒職校畢業後,可以光明正大找對象了,楊阿姨就託人給她介紹對象。可女兒去相了好幾次親,都沒有相中,後來她自己找了一個對象。
這小夥子除了家境不太好之外,其他方面都挺好的,人也長得很帥氣。可楊阿姨覺得不行,小夥子家條件不好,女兒嫁過去後會吃苦的。楊阿姨就做女兒的思想工作,讓女兒分手,可女兒很倔強,非要嫁給那個小夥子。
楊阿姨沒辦法,就自己去找小夥子談話,說是談話,其實是羞辱小夥子。小夥子是個自尊心很強的人,他和楊阿姨的女兒在一起,完全是出於愛情,根本不是像楊阿姨說的那樣,貪圖楊阿姨家的錢財。
楊阿姨和小夥子談過後,小夥子主動離開了楊阿姨的女兒。楊阿姨的女兒知道後,氣得不得了,就恨上楊阿姨了。爲了跟楊阿姨賭氣,她不去相親了,也不找對象了,就那麼幹耗着。
一轉眼,女兒已經步入剩女的行列了,楊阿姨急得夜夜睡不着,就天天催婚。剛開始女兒還是很抗拒的,但後來女兒看到身旁的同齡人都紛紛結婚了,心裡也着急了,態度才軟下來。
楊阿姨就安排女兒去相親,可此時願意跟女兒相親的對象,要麼是離異的;要麼是喪偶的;要麼是條件很差的。相了很多次親,沒有一個能讓女兒滿意的,楊阿姨也對那些相親對象很不滿意。
楊阿姨埋怨女兒早點不找對象,現在好小夥子都被人家挑光了,剩下的都是些不好的了。女兒聽了這話當然不高興了,母女倆就三天兩頭吵架,你怨我,我怨你的。
後來,女兒偶然得知當初被楊阿姨嫌棄窮的前男友,已經是一家公司的老闆了,而且家庭也很幸福。她心裡很難過,當楊阿姨又催她去相親時,她就跟楊阿姨大吵一架。其實,楊阿姨聽說那小夥子的情況後,也很後悔。
女兒33歲時,楊阿姨的朋友給女兒介紹了一個對象。那對象跟女兒同歲,各方面條件都不錯,只是離婚了,但並沒有孩子。楊阿姨覺得這是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就馬上催女兒去相親,要求女兒抓住機會。
可女兒去相過親後,對那個男人根本沒有感覺,不想跟他發展下去。楊阿姨一聽就急了,這麼好的對象,女兒怎麼能錯過呢?這次錯過了,肯定會後悔的,過了這村就沒這店了。
爲了讓女兒和那個相親對象在一起,楊阿姨使出了絕招——以死相逼。她拿了一把刀和一根繩子,說如果女兒這次再嫁不出去,那她要麼割腕死,要麼上吊死。
在母親的強勢壓迫下,女兒只能跟那個對象交往了,交往了一個多月,就匆匆忙忙結婚了。但結婚後才過了三個月,女兒就要求離婚,因爲她和老公根本不相愛。
女兒好不容易嫁出去了,才過了三個月就要離婚,楊阿姨當然沒法接受的。她堅決不同意女兒離婚,又以死相逼,說除非女兒已經生孩子了,她才同意女兒離婚。在楊阿姨看來,如果女兒有個孩子,將來老了就有依靠了。
女兒沒辦法,又勉強和老公生活下去,可好不容易熬了一年後,她又提出離婚了。楊阿姨還是以死相逼,堅決不同意女兒離婚,她覺得如果女兒離婚的話,那再找對象就更困難了。
因爲楊阿姨不同意女兒離婚,有一天女兒竟然服安眠藥自殺了,幸虧及時被人發現,才救了過來。楊阿姨知道這個消息時,愣住了,她不明白爲什麼女兒死也不願意跟女婿在一起,她覺得女婿挺好的。
楊阿姨去了醫院,當看到女兒渾身的傷時,她才知道原來女兒一直在忍受家暴。其實,女婿跟前妻離婚,就是因爲家暴。可楊阿姨家根本沒好好調查,就匆匆忙忙把女兒嫁給了女婿,哪知道女婿是個家暴男。
後來,女兒和女婿離婚了,楊阿姨終於不再幹涉女兒的婚事了。女兒離婚後,搬回家跟父母住了,因爲她沒有自己的房子。她說關於婚姻的事隨緣吧,如果能遇到合適的人,她會結婚的;如果遇不到,就不結婚了。
父母要尊重兒女的選擇
楊阿姨的女兒原本有她中意的男友,可因爲楊阿姨的棒打鴛鴦,讓女兒深受傷害。對有些人來說,在感情上受了傷害,是需要很長時間療傷的,有的人甚至一輩子都會被影響。
所以在處理兒女的婚姻大事時,父母一定要慎重,不要簡單粗暴。像楊阿姨的女兒,她原本對愛情也是充滿嚮往和幻想的,可因爲楊阿姨的干涉,結果導致她成了剩女。
後來,楊阿姨又逼女兒結婚,結婚後又不許女兒離婚。女兒在母親以死相逼的情況下,她失去了決定自己婚姻的權利,所以她會選擇自殺。好在救了過來,如果沒有救過來的話,楊阿姨和老公該怎麼過?
婚姻如同飲水,冷暖自知,外人是沒法真正體會到的。當一個人一再想要離婚的話,必定是有原因的,外人最好不要太勉強他了。人生短短几十年,理應該跟相愛的人在一起,沒必要勉強自己跟不喜歡的人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