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妻籌醫藥費 夫運12包毒品來臺!代價要關7年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龍(化名)今年3月間爲了賺取港幣2萬元報酬,用以支付妻子的醫藥費,答應毒販幫忙運送12包毒品,結果在入境臺灣時被抓包,因而挨告。桃園地院法官考量到阿龍已經坦承犯行,具有悔意,最終依犯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判處他有期徒刑7年。
▲阿龍協助運毒集團運毒來臺,因而觸法,被法官判處有期徒刑7年。(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龍與真實身分不詳的運毒集團成員約定幫忙運輸毒品,事成之後可以獲得港幣2萬元(大約新臺幣7.7萬元)報酬,今年3月間他依照指示前往荷蘭,成功取得一個裝有12包毒品的行李箱,接着前往瑞士搭機入境香港,再轉乘入境臺灣。
但阿龍在桃園機場接受入境檢查時,被眼尖的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人員發現異狀,經移送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執行搜索,當場查扣12包毒品等相關物證。這12包毒品經送驗檢測,有7包被檢驗出含有第二級毒品3,4-亞甲基雙氧甲基安非他命成分,5包含有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成分。
阿龍在接受警詢、偵訊及法院訊問、準備程序及審理時,對於上述犯行均坦承不諱。
桃園地院法官表示,阿龍私運的毒品數量非微,但考量到他犯後始終坦承犯行,具有悔意,這些毒品也沒有真的流入市面,加上他自陳是爲了籌妻子的醫藥費纔會出此下策,最終依犯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判處他有期徒刑7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