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4萬案款 天津萬科房地產被限消

觀點網訊:2月21日消息,天津萬科房地產有限公司因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被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費。此次限消涉及與佛山市順德區意艾蒲電器有限公司的買賣合同糾紛案。

據瞭解,此前天津萬科房地產有限公司已因此案被執行4萬餘元。該公司成立於1996年3月,法定代表人爲張大祥,註冊資本爲3.9億人民幣,經營範圍包括房地產開發銷售及物業管理,由永達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和萬科A共同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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