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故意讓他們生氣 拿起子闖屋得手876元!莽男慘了
黃男拿十字起子闖屋得手876元,他辯稱只是爲了故意讓姐姐跟姐夫生氣。(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南投黃姓男子2022年7月某日深夜帶着1把十字起子,前往姐夫經營的店面,偷偷從未上鎖的窗戶侵入屋內後,拿十字起子撬開大嫂辦公室的窗戶窗框,在將窗戶卸下,進入辦公室內並竊取876元。事後姐夫發現遭小偷便報案,警方獲報後,循線查出是黃男所爲依法送辦。
法院審理,因黃男所爲是犯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竊盜罪。法官認,黃男有多次毒品前科,素行非佳,他因爲與姐姐、姐夫有家庭事業的糾紛,導致相處並不融洽,竟爲了故意讓他們生氣,而做出本案之犯行。
法官考量,黃男犯後始終坦承犯行,雖未與姐夫達成和解,但已將犯罪所得876元發還給姐夫。日前依法判決,黃男犯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竊盜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以科罰金,併科罰金5000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