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同意」超車慘收1200罰單 民衆傻眼警方解釋:少做2動作
有民衆收到罰單,寫着「未經前車同意超車」挨罰1200元,讓他傻眼。(圖/資料照)
馬路上有許多「路隊長」,悠哉遊車河讓後車受不了,忍不住超車,但就有車主收到罰單,上面寫着「未經前車同意」超車,罰鍰1200元。對此警方表示,此罰單情景是受限於單一道路型態,加上車主少做2動作纔會挨罰。
車主將罰單PO上網,表示自己收到一張莫名其妙的罰單,只見罰單上寫着「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即行超車」,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1200元罰鍰。不少網友看到後也不解,紛紛留言「聽都沒聽過」、「那前車不同意,後車不就永遠不用超車了」、「怎麼可能」、「那要怎麼問前車?打電話嗎」。
對此警方解釋,此條規則是在特定道路型態,若僅有一車道,且無明顯分隔線的狹小道路,後車想要超車,必須先做2動作,1是輕按喇叭提醒,2是閃一下遠光燈示意前車,表達要超車,前車若有讓出禮讓空間後,才得以超車。
提醒用路人,還是要注意交通規則,即便冷門也不可忽視,否則因此吃上罰單,一天的薪水就沒了,實在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