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美好市容環境!花蓮規範公私土地清潔責任 不定期巡查取締

▲花蓮縣政府規範公私有土地之義務人清潔維護責任。(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縣觀光熱絡,爲了維護良好的環境與整潔的市容,讓觀光客及鄉親擁有乾淨舒適的生活品質,花蓮縣政府積極規範公私有土地之義務人清潔維護責任,並督促各相關單位落實管理,以維護市容與景觀的風貌。

縣長徐榛蔚表示,花蓮擁有得天獨厚的自然資源,每一寸土地都極具價值。爲了維護這份珍貴的自然資源及土地的永續發展,我們必須從日常生活做起,養成良好的公德心,避免亂丟垃圾,減少土地污染,並積極維護我們的居住環境,同時呼籲各土地管理單位要定期進行清潔與維護,確保綠地與公園的環境清潔,讓每一位鄉親與遊客都能在這片美麗的土地上,享受到潔淨、舒適的生活環境。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土地或建築物與公共衛生有關者,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道路之安全島、綠地、公園及其他公共場所,由管理機構清除。爲了進一步達到環境整潔,花蓮縣政府不定期對易產生垃圾的髒亂點進行巡檢,並提醒土地所有人及管理者,應定期檢查與維護其土地。另對於閒置的土地,應設置圍籬等阻隔設施,或根據實際情況,採取監視設施並定期檢查,防止他人隨意棄置廢棄物。

此外,花蓮縣政府持續督導各單位定期清理與維護道路、綠地及公園環境,並加強巡查公共區域,以確保這些公共場所不會因管理疏忽而出現垃圾堆積或雜草叢生的情況,從而維護清新整潔的市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