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何光速不能被超越?這或許是最淺顯易懂的回答!
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早已家喻戶曉。或許你不太能理解相對論,但你肯定聽說過。
而相對論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思想:光速極限。也就是說,光速不可超越,是宇宙速度極限(信息傳播速度極限)。
那麼,爲什麼說光速是宇宙速度的極限?爲什麼光速不能被超越呢?
肯定有非常專業的書籍給予解釋,但通常會涉及到晦澀難懂的公式。這裡就儘量通俗地來解答一下。
通俗,意味着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不太嚴謹的地方,請大家諒解。
簡單來說,光速不可超越是實驗發現的。
相對速度大家都能理解,上過小學都能明白。
最簡單的,我倆同時以5米每秒的速度反向奔跑,相對速度就是10米每秒,地球人都知道。
而光速不可超越恰恰是通過相對速度發現的。
具體來講是這樣的。
我們都知道,地球在不停地自轉。在日出時,實際上我們在朝着太陽的方向運動。相反,日落時地球在不斷地遠離太陽。
太陽一直在發光,如果我們把太陽光看做一顆顆子彈,很容易得出以下結論。
日出時,由於地球朝着太陽運動,太陽光“子彈”的速度會變快。反之,日落時地球遠離太陽運動,太陽光的速度會變慢。
這樣的結果非常符合我們的日常生活認知。
一百多年前的20世紀初,有科學家確實做了這個實驗,但結果讓人完全意想不到。
兩次測量到的太陽光速度完全一樣,而且這個速度就是光速!
這說明什麼?把這樣的測量結果放在現實生活中,還拿一開始我倆奔跑的例子來說,就等於說是這樣的:
你我兩人逆向奔跑,速度都是5米每秒。然後再以同樣的速度同向奔跑,結果我們兩人的兩對速度都是一樣的。
你會是什麼感受?會不會說“數學是體育老師教的?”
但事實擺在那裡,對於太陽光來說,確實如此,我們不得不承認,儘管測量結果的確讓人匪夷所思。
當時的科學家對於這個結果也是堅決不承認(換作誰也都不會承認,畢竟根深蒂固的絕對時空觀影響如此深遠),他們認爲一定是實驗過程出了什麼紕漏,但反覆測量結果仍舊如此。
科學家們甚至最後提出一種“絕對參照系”來迎合離奇的實驗結果,這個絕對參照系就是“以太”。
但後來發現以太的出現,不但沒能解決實際問題,反而帶來更多的麻煩。
這時候,一位名不見經傳的瑞士專利局職員發表了一篇論文。
論文指出,既然你們已經發現了無論如何測量光速都是不變的,何不直接假設光速就是不變的,在任何參照系下,光速都是不變的。
這位職員就是愛因斯坦,他用“奧卡姆剃刀”一下把以太“咔擦”掉了,由此相對論開始橫空出世。
光速不變,意味着很多,絕不僅僅是“光速在任何參照系中不變”那麼簡單。下面就舉一個簡單通俗的例子。
我打開手電筒,在我眼裡手電筒的光線飛行速度是C。
在我打開手電筒的同時,假設你和光線(手電筒的光線)同時飛行,你的速度是1/2光速。
根據光速不變原理,你眼裡的光線速度也是光速C。
如果我看到光線飛行了2公里,很容易算出你飛行了1千米。那麼在我眼裡,你看到的光子飛行了多遠呢?
由於在我眼裡,你和光線是同向飛行,相對速度是1/2,當然在我眼裡你會看到光子飛行了1千米。(注意我多次強調的“在我眼裡”)
根據光速不變原理,2公里除以我的時間=1公里除以你的時間,而且兩者都等於光速。
很明顯,上面的等式想要成立,我的時間必須要比你的時間更快。也就是說,你的時間相對我來說變慢了!
這就是鐘慢效應的通俗解讀。不需要複雜的公式推導,也不需要高等數學。(正如我剛開始所說,通俗的東西通常不太嚴謹。剛纔我的推導過程卻是不太嚴謹,至於爲什麼先留個懸念)
肯定會有人提出這樣的疑問,剛纔我舉的例子中,爲何要多次強調“在我眼裡”,主要是明確一個參照系,不然的話,來回切換參照系,會變得非常複雜,而且容易出錯,很多人不理解相對論,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不由自主地來回切換參照系,而他自己渾然不知。
還拿剛纔我舉的例子來說,“在我眼裡”你會看到光子飛行了1千米,但是根據光速不變原理,“在你眼裡”光線飛行了2千米,,兩者並不矛盾,因爲你和我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參照系。
這裡需要再強調一下,爲什麼叫“相對論”?就是因爲沒有所謂的“絕對參照系”,每個參照系都是等價的,也是平等的。而且在每個慣性參照系中,一切物理定律都成立,每個參照系測量到的光速都是一樣的。
說白了,在任何參照系下(廣義相對論的推廣,把慣性參照系推廣到一切參照系),任何物理定律和實驗都能得到相同的結果。
正如剛纔的例子,我是以“我”爲參照系來分析的,當然你完全可以用“你”爲參照系來分析,沒有問題,但結果還是一樣的,具體分析過程不再詳述,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試試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