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攜煙入境!女闖關失敗股票遭扣押 火速繳清罰鍰

何女向書記官訴說攜煙入境遭裁罰之原委。(士林分署提供)

31歲何姓女子因去年9月自韓國入境時,違規攜帶超量煙品,遭裁罰5萬餘元。何女在今年6月股票遭扣押後,她驚覺男以規避罰款,爲避免影響股票交易,立即在7月繳清所有欠款。

北市內湖區的何女,去年9月10日及同月30日分別從韓國仁川與首爾搭機返國,因夾帶28條捲菸及1280支非葉卷雪茄,且未依法申報便逕自免申報臺通關,當場遭海關查獲。經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依違反《菸酒管理法》裁處5萬餘元罰鍰,並沒入超量煙品。

何女遲遲未繳納,今年4月關務署移送士林分署執行,書記官調查發現何女持有富喬等上櫃股票,遂於6月27日依法扣押其股票。何女察覺股票被凍結後,立刻聯繫士林分署,表示急需解除股票凍結以進行交易。她解釋當時誤以爲只要補申報即可攜帶超量香菸,不熟悉相關法規才受罰。經執行人員耐心溝通及協助,何女本月18日繳清全部罰鍰,順利解除股票凍結。

士林分署提醒民衆,出入國境時應遵守海關申報規定,每位旅客攜帶煙品的免稅額度爲捲菸200支(1條)、雪茄25支或菸絲1磅。若超過免稅數量應如實申報,否則超量部分將遭沒入並依法裁處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