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國資無奈!1.32億元業績補償款遲遲不付,*ST高斯原控股股東被責令改正
8月1日,湖南證監局發佈關於對劉潭愛、深圳高視偉業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經查,劉潭愛和深圳高視偉業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作爲高斯貝爾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高斯)業績補償義務人,在與濰坊濱城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於2020年8月簽署的《股份轉讓協議》中承諾:*ST高斯2023年度實現的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淨利潤)不低於5,000萬元,若*ST高斯未完成前述業績,劉潭愛應在*ST高斯2023年度審計報告出具後10日內以現金方式向*ST高斯進行補償,補償金額爲承諾淨利潤減去承諾期內當年實際實現的淨利潤,深圳高視偉業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承諾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ST高斯2024年4月16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審計報告》,*ST高斯2023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爲-8,211.45萬元。根據上述《股份轉讓協議》中公開披露的承諾,劉潭愛、深圳高視偉業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應當向*ST高斯補償13,211.45萬元。截至目前,其仍未按照公開披露的承諾履行前述補償義務。
湖南證監局決定對劉潭愛、深圳高視偉業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公開資料顯示,劉潭愛爲高斯貝爾原控股股東,高視創投則爲高斯貝爾原股東,爲劉潭愛所實控。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期間,濱城投資分兩次以共計9.86億元的價格從劉潭愛手中獲得了高斯貝爾控股權,其背後的濰坊市國資委成爲公司新的實控人。當時的轉讓協議明確了業績承諾,要求2021年至2023年公司淨利潤分別不低於人民幣2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劉潭愛和高視創投是業績補償方。
自易主以來,高斯貝爾就從未能完成過業績承諾。而作爲業績補償方的劉潭愛和高視創投卻遲遲難以兌現業績補償。2023年10月,湖南證監局對劉潭愛、深圳高視偉業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
*ST高斯成立於2001年8月,一直從事數字電視軟硬件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2025年上半年,*ST高斯預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2500萬元至3300萬元,上年同期爲虧損3415萬元;預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虧損2750萬元至3550萬元,上年同期爲虧損3700萬元。
來源:讀創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