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用人頭設公司挖人才 大陸傳奇女董在臺淪通緝犯

大陸知名高科技立訊精密,2018年收購臺灣光寶科技影像事業部門後,以前光寶事業羣總經理吳英政等人爲人頭,在臺成立立訊創新科技公司,並更名晶鑠科技從事高科技業務,新北地檢署偵結後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起訴王來春(右一)、吳英政等4人。(資料照,取自立訊精密官網)

大陸知名高科技立訊精密,2018年收購臺灣光寶科技影像事業部門後,以前光寶事業羣總經理吳英政等人爲人頭,在臺成立立訊創新科技公司,並更名晶鑠科技從事高科技業務,新北地檢署偵結後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起訴王來春、吳英政等4人。

檢方調查,王來春2018年以香港公司名義收購光寶科技可攜式影像事業羣部門,爲使部門繼續在臺營業,王來春以港資公司名義向臺灣經濟部申請成立外資公司,被發現資金來源涉陸資後被駁回。

王來春眼見靠港資名義行不通,改以吳英政爲人頭在臺申請成立立訊創新科技公司,並將公司負責人更換成光寶公司張姓、吳姓前員工,還將公司名稱更名晶鑠科技,並以立訊精密匯款19億餘臺幣到臺灣,作爲晶鑠科技運營費用,藉此在臺招攬科技人才進行研發,再將成果交給廣州立訊精密負責產品製造銷售。

由於王來春未到案,加上臺北地方法院也因另案通緝,新北地檢署也發佈王來春的通緝,另以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起訴吳英政等3人。

新北地檢署表示,高科技產業爲我國經濟命脈,近年屢有大陸地區廠商,藉由僑外資或其他方式掩護,於國內成立公司進行營業行爲,必須有效防堵,以免國內高科技產業之人才、技術外流。

新北檢指出,立訊公司爲大陸地區知名廠商,更爲國內廠商在蘋果供應鏈競爭對手,明知國內相關法規及限制,仍藉由國人在國內設立公司外觀,掩護陸資企業非法經營的違法行爲,除了呼籲國內高科技產業及人才應團結一致,勿誤中陸企圈套而參與非法陸企經營外,也強調日後更將致力發掘及偵辦是類案件,以維護國內產業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