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入山登記擅闖山區 里港警即刻攔查告誡

▲里港警方針對機車未申請硬闖檢查哨提出說明。(圖/記者陳昆福翻攝)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2臺機車於10月18日中午行經里港分局三德檢查所,疑未注意到停車辦理入山告示牌面,未進行入山臨櫃申請即擅自通過,遭檢查所員警即時發現制止,當場告誡並宣導相關規定。另發現其中一臺機車照後鏡不符規定及排氣管未申報,分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舉發,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里港警分局表示,根據人民入出臺灣地區山地管制區作業規定,申請入出山地經常管制區者,應填具申請書。未依規定申請入山許可,經勸離不聽依社秩法71條規定,於主管機關明示禁止出入之處所,擅行出入不聽勸阻者,處新臺幣6000元以下罰緩。

里港警呼籲,民衆進入臺24線三地門、霧臺山區需辦理入山登記,除三德檢查哨外,位於臺24線上的三地門分駐所、里港分局均可以辦理,亦可於3日前上縣警局網站登錄,以節省排隊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