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爸爸按摩!獸父喝令8歲女全裸2次企圖性侵 隱瞞8年終判入獄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者。圖片來源/ingimage

新加坡發生獸父企圖性侵親生女兒案件。該1名男子在家中吩咐年約8歲女兒入房,要求爲他按摩下體,其後喝令女兒脫光衣服,並2次嘗試性侵女兒,但最終沒有得逞。事件隱瞞約8年後,受害人見到父母發生口角,終爆出當年險遭性侵一事。男子獸行曝光後被捕兼告上法庭,最終被判入獄5年6個月,以及打鞭6下。

企圖無套性侵未能得逞

當地媒體於今年7月報道,事發於2016年至2017年其中1天,當時只有男被告和年約8歲的女兒在組屋家中,被告叫女兒入房爲他按摩,女童以爲按摩頸部等位置,於是依言進入臥室。被告吩咐女兒關門,繼而要求她脫光衣服,他自己脫下短褲和內褲,之後躺在牀上,要求女兒爲他按摩下體,女童完成按摩後,被告繼續躺牀,甚至企圖無套性侵女兒,但沒有得逞。

戴上避孕套再次嘗試性侵女兒

被告沒有理會女兒嚎哭,戴上避孕套再次試圖性侵,但最終未能得逞,便唯有放棄,但在受害人穿衣離開前,命令她不得將事情告知給任何人,受害人亦因感到害怕,所以從來沒有對外求助。

父母爭執 受害人透露當年險遭性侵

大約8年後、即是2024年4月,受害人的父母因財務問題而發生爭執,她不滿被告對待母親方式,事後傳送短訊向母親傾訴自己當年險遭性侵一事,獸父獸行才被揭發。

媒體不得報導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資料

現年49歲男被告面對1項企圖強姦和1項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罪名,他承認企圖強姦罪,另1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慮,即使受害人現年17歲,但法官爲了保護受害人,下令媒體不得報導任何可能泄露其身份的訊息,包括被告姓名。

男被告被判入獄5年6個月以鞭刑6下

法官7月11日判刑時指出,所謂的「家」應該是1個有父母保護、讓孩子感到安全的地方,但被告從保護者變成加害者,是加重刑罰的因素,判處入獄5年6個月,以及鞭刑6下。被告立即表示自己脊椎受傷,醫生曾指他不適合工作,詢間自己是否仍要接受鞭刑,法官指出監獄施行鞭刑前,會了解其身體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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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