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PO社羣徵青少年參加性愛趴 北市警已出手:時機成熟就行動

▲臺北市長蔣萬安於市議會備詢。(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臺北市長蔣萬安今(5日)赴議會總質詢。議員許淑華質詢時指出,近期接獲陳情,指有網友在社羣平臺貼文招攬青少年參與多P性愛派對,標榜多P、無套,想參加者須檢附身材照,有高中生看了之後,竟向家長要300元想參加,要求蔣萬安「管一管」。對此,市警局長李西河表示,已經報請地檢署偵辦,時機成熟就會行動;蔣則承諾,會在1個月內會訂定防制機制。

許淑華說,最近收到家長陳情,青少年竟淪爲性愛派對的招募對象。她說,陳情人指出,自己的小孩是高二學生,使用「X」網路平臺時,發現有民衆透過該平臺招攬孩子參加多P、無套性愛派對,甚至還要求檢附身材照、要打過PrEP、HPV疫苗,風險自負等文字。她說,陳情人有阻止小孩去參加,沒想到孩子竟說,「老師沒說這類活動不能去,這又不是聲色場所」。

許淑華說,根據陳情內容看了該平臺的貼文,雖然有馬賽克畫面和影片,但陳情人的小孩子看了好奇,竟向家長要了300元說要去一個地方好像很好玩;經詢問後趕忙阻止,但孩子竟反問,「爲什麼不能去」。

許淑華表示,這案例對象都是高中生、甚至有國中生,都是未成年,這滋事體大。她指出,現在X平臺的管理很不嚴謹,沒有任何審查,任何人要貼文都可以,此舉恐違法《兒少法》第32條,「引誘、容留、招募、媒介、協助或以他法,使兒童或少年爲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爲」。

許淑華擔心,如果是成年人的話就不用管、自己會判斷,但青少年和高中以下的學生,如果看到覺得好玩、可能會想去。

對此,北市警察局長李西河表示,警察局5月16日接獲陳情,已交辦調查,經資料蒐集後,在5月19日已經報請基隆地檢署偵辦該在網路發佈性愛趴徵集的,目前方向已經出來,時機成熟就會行動。教育局長湯志民則說,5月29日已經發文給各級學校,提醒校方及學生對來路不明的活動不要參加。

市長蔣萬安則表示,北市對青少年保護非常重視,有任何違法行爲,不管是在網路、社羣平臺都會嚴格執法。他強調,請警察局、教育局擬定防治機制,加強法制教育,承諾在一個月之內會訂定防制機制。

▲北市議員許淑華市政總質詢。(圖/許淑華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