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反映盤龍區財大附中教學樓項目侵佔綠化用地,官方回覆了
日前,有網友向昆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反映,盤龍區財大附中教學樓項目用地侵權,希望重新評估選址,優先考慮校內或周邊閒置地,避免侵佔綠化用地。昆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於近日對此作出了回覆。
該網友稱,其是盤龍區財大附中家屬院業主,今年1月17日,得知學校計劃將家屬院2/3綠化面積用於新建教學樓。盤龍區自然資源局批前公示的時間爲1月13日至1月21日,留給業主反饋時間極短。家屬院土地爲國有住宅建設用地,綠化是重要休閒空間。項目實施會嚴重惡化居住環境,降低生活品質。業主已向盤龍區自然資源局提交老舊小區改造原計劃施工圖,希望昆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延長公示期,以便反饋意見。重新評估選址,優先考慮校內或周邊閒置地,避免侵佔綠化用地。若仍需佔用部分綠化用地,學校要合理補償並重建綠化景觀。
昆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回覆表示,經覈查,盤龍區財大附中(原雲南省昆明市第十一中學)於1995年經昆明市官渡區土地管理局審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批准用途爲教育用地。2004年,雲南省昆明市第十一中學以房改售房的形式將學校內配建的教工住宅銷售給單位職工。2009年,經昆明市國土資源局盤龍分局審批,以實測面積扣除小區住戶個人已購住房分攤面積後(扣除建築面積比例只分攤房屋底層建築佔地面積),剩餘用地爲雲南省昆明市第十一中學科教用地。本次公示的盤龍區財大附中高中綜合教學樓建設項目位於中學持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證載範圍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相關規定,建設單位提交土地證明文件和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即可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該土地上建蓋教學樓的申報材料符合辦理規劃許可審批事項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對於教學樓建設項目佔用家屬院綠化面積的問題,盤龍區財大附中高中綜合教學樓建設項目位於學校土地證證載範圍內,公示中已明確本次僅審批綜合教學樓單棟建築,該建築位於家屬房東側,最近點距離家屬房約爲13.7米。根據昆明市盤龍區財大附中在申報該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提交的《日照分析報告》,家屬院1棟建築東北角位於客體範圍內,其餘位於主體範圍內,項目擬建建築建設後,主、客體範圍內有日照需求的建築均滿足國家規範和《昆明市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的要求。
盤龍區財大附中高中綜合教學樓建設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批前公示方案公示期從1月13日開始至1月21日截止,符合《關於明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批前公示時間的通知》及《昆明市建設項目用地與規劃指引》中關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批前公示時間不得少於7個工作日”的規定。對於網友反映的相關問題,盤龍區自然資源局將與相關部門、街道辦事處以及學校等積極協調解決,公示期結束不影響問題反饋。
開屏新聞記者 張勇
一審 孫琴霞
責任編輯 貓恩泊
責任校對 何丹
主編 嚴雲
終審 編委 李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