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媒爆有病友指檢察官迫害柯P 北檢:子虛烏有

網路媒體「風傳媒」引述自稱是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住院時,隔牀室友爆料指稱,檢察官不只1次到醫院,甚至威脅沈「若再不出去,公司可能被抽銀根」;臺北地檢署晚間迴應,報導指稱「抽銀根」屬子虛烏有,與事實不符。

風傳媒今天以「北檢逼害柯文哲?沈慶京隔牀室友聽到檢察官與他的極密談話」爲題,報導1名自稱是當時睡在沈慶京戒護病房隔壁牀的病友爆料,指控北檢檢察官要沈慶京「逼害」柯文哲。

北檢指出,依刑事訴訟法第106條規定,「羈押被告之處所,檢察官應勤加視察,按旬將視察情形陳報主管長官,並通知法院」。承辦檢察官依此規定,將視察情形,並同去年10月18日上午沈慶京術後首次提訊前之探視情形,以「北檢力端113偵30939字第1139108445號函」,通知臺北地方法院,有附件該函文影本及北院收發章戳可憑,檢察官偵查作爲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不容惡意曲解。

北檢指出,檢方今年3月12日新聞稿已就部分媒體及某政黨新聞稿,指摘檢察官前往醫院對沈慶京進行「密室審訊」、「濫權逼供」、「淪政治打手」嚴正駁斥,並說明承辦檢察官視察原由,且通知被告三位辯護人在場聽聞視察期間的交談內容,結束前依沈慶京要求,製作訊問筆錄,並由沈慶京及三位辯護人詳閱筆錄簽名附卷。

誒檢說明,檢察官基於刑事訴訟程序客觀性義務,將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證人保護法第14條、刑法第59條等刑度減免規定,列印紙本交予沈慶京參酌,並未實施訊問。報導引述該隔牀室友所稱「若再不出去,公司可能被抽銀根」,亦屬子虛烏有,與事實不符。

北檢赴醫院視察沈慶京函文北院。記者張宏業/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