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違法販售寵物藥氾濫 屏東防疫所籲:別讓愛寵成爲實驗品

▲網路販售非法動物用藥。(圖/屏東縣政府動物防疫所提供)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近年網購便利帶動交易頻繁,但也衍生違法販售動物用藥品的亂象。屏東縣政府動物防疫所指出,不肖業者利用網路平臺販售來路不明的寵物驅蟲藥及療效產品,去年至今(10月底)已接獲10起檢舉案件。非法藥品來源不明,不僅無法保障療效,還可能危害毛孩健康。防疫所呼籲民衆切勿購買或轉售,以免觸法受罰。

動物防疫所表示,多數案例爲個資遭盜用於國內網購平臺販售來路不明之犬貓口服或滴劑驅蟲藥品。依規定販售動物用藥品之業者(包含公司行號、動物醫院及寵物業者),均應向本縣動物防疫所申辦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登記纔可販售動物用藥品,但無論是否領有動物用藥品販賣許可證,動物用藥品均不得於網路平臺上進行販售,違者可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40條規定,處以新臺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另未經政府覈准擅自輸入或經政府公告爲動物用禁藥者皆屬違法,違者將移送司法單位偵辦並可處6月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另產品經檢驗未含藥品成分,產品卻標示或廣告宣稱具預防或治療動物疾病的效果,乃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19-1條規定,將面臨20萬至100萬元的罰鍰。

動物防疫所提醒民衆,目前販售來路不明之水產用品多由臉書帳號經營,透過私訊訂購產品,再透過出貨幫手轉寄商品貨到付款,交易過程都由「代寄業者」代送,刻意阻斷官方查緝線索,追查源頭不易,消費者如購買後使用不如預期則求償不易,提醒民衆勿陷求職陷阱成爲代寄業者(俗稱出貨小幫手)。在交易陷阱無處不在的情況下,亟可能涉及《刑法》幫助犯或幫助洗錢的刑責。

動物防疫所再次呼籲消費者,家中寵物如有任何疾病問題應尋求專業獸醫師之協助,對寵物健康纔有保障,千萬不要於網路平臺採購來路不明動物用藥品及誇大宣稱療效之保健產品,以免危害寵物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