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收割失戀傻妹!初見「沙發上愛愛」挨告 騙砲男微笑離場
女子在交友軟體上結識一名男子,遭騙砲憤而提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訓(化名)2024年中,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女子小瑜(化名),兩人交淺言深,得知小瑜甫失戀急於尋找下段感情,阿訓便將人約出,並於初次見面就把她推倒在沙發進行性行爲。小瑜以爲自己找到真愛,未料阿訓不久後態度轉冷、不願溝通,她驚覺被騙砲後告上法院,經新竹地方法院審理,認定小瑜證據不足,阿訓無罪。
判決書指出,小瑜主張,阿訓知曉她因分手而情感脆弱,利用她渴望再尋得一段穩定關係的心態,在去年6月中約她初次見面,自己爲確認雙方是否有機會成爲男女朋友,開心赴約。晚間9時許約會結束,阿訓駕車載小瑜回她家,並提出想上樓「看一下」的要求,她不疑有他地應允,遂在自家從背後抱住,並被推倒至沙發強制發生性行爲。
小瑜事前有喊不要,可發生都發生了,便詢問阿訓叫什麼名字,阿訓先以假名迴應,再以「已確認雙方爲情侶關係」等語安撫,小瑜雖感覺怪怪,但未深究,可後續阿訓態度越來越冷淡、訊息越回越簡短,案發第3日便不再回復訊息,她才確認自己被騙砲了,憤而驗傷報警。
阿訓承認兩人有發生性行爲,然堅稱未有強制性交犯行,是很自然地發生性關係,辯稱「我是真心想跟告訴人去談戀愛的,只是沒有想到後來小瑜溝通過程中產生這麼大的誤會,讓小瑜以爲我都不理她」等。
法官檢視對話證據,兩人談話的溫度在短短几天內急速下降,起初一見如故「我覺得是不知道爲什麼相處起來很自然耶」、「就是明明是第一次見面可是不會覺得很尷尬」、「可能我是真命天子?」再來大談性事「我不會控制穿着你開心」、「我知道,你只會不讓我拒絕求歡」、「剛剛啊」、「狂脫我衣服」,到最後「我不知道我要怎麼調整跟溝通」、「你如果沒有要認真談感情爲什麼要假裝很認真」。
法院認爲,小瑜的對性交表達的同意有效且無瑕疵,難認阿訓有做不實話術或騙砲的行爲,且女方未提供其他補強證據,缺乏充足事證可證明兩人進行性行爲時,阿訓確實違反小瑜的意願,故判定阿訓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