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小玉」換臉案今入監服刑 呼籲:以我爲戒歹路不要走

本名朱玉宸的網紅「小玉」今(29)日現身新北地檢署執行科發監,呼籲大家「以我爲戒,歹路不要走」。(柯毓庭攝)

本名朱玉宸的網紅「小玉」,2021年利用AI深僞技術,合成黃捷、高嘉瑜等名人的臉製成色情影片販售獲利1338萬餘元,最高法院9日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將朱判刑5年,另判刑1年8月可易科罰金確定,他今(29)日現身新北地檢署執行科發監,呼籲大家「以我爲戒,歹路不要走」。

判決指出,朱男與助理藉合成知名藝人、網紅或政治人物的猥褻影片,在其粉絲專頁內以散佈、播送的方式牟取不法利益,取得共1338萬4766元的不法所得,不得易科罰金部分被處5年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處1年8月徒刑。

他今天上午現身新北檢執行科,表示「謝謝大家關心,大家以我爲戒,不要犯罪,因爲不知道後面會付出什麼代價」,呼籲「歹路不要走」,並再次向被害人道歉,積極談和解、彌補被害人。至於可易科部分是否會籌措換減少刑度?他說,因爲他現在也沒有收入,有跟家人討論籌籌看是否有罰金,會跟檢察官討論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