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轟工程會 拒訂三振條款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廖偉翔與新北市議員林國春6日舉行記者會,呼籲工程會盡速通過《採購法》修法。(鄧博仁攝)

警政署、移民署及臺灣銀行採購防彈衣與防彈頭盔等安全配備,驗收作業涉有重大違失,監院日前通過糾正3機關。藍委王鴻薇15日表示,她去年曾針對《政府採購法》修法提出「三振條款」,盼讓多次違規廠商永久停權,卻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覆「審慎評估」,她呼籲工程會,軍警生命安全不能開玩笑,應儘速通過相關修法。

王鴻薇昨指出,監察院13日發佈新聞稿,警政署、移民署及臺灣銀行分別於2019年至2023年間採購並驗收合格防彈衣樣品後,發現許多不合理情事竟仍通過驗收,糾正3機關,也要求國安局及國防部應檢討改善,更提到調查期間會同工程會檢討驗收缺失。

王鴻薇強調,她去年踢爆全臺警用防彈背心有瑕疵及相關得標廠商曾3度被列爲採購黑名單,因黑心廠商在停權期間,可以用其他公司名義繼續投標,根本無法要求其退場。因此她去年提出《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修正案,加重延長停權時間;對不訂約者、驗收不合格、不履行保固責任、延誤履約期限含2次以上者、3次以上者,永久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爲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王鴻薇表示,當時工程會卻函覆應審慎評估,「主要考量是這些黑心廠商員工的生計與廠商參與政府採購的權利」,令人質疑,難道維護治安與國防的軍警生命安全,不如這些黑心廠商員工的生計?違法違規者的權益和軍警生命安全孰輕孰重一目瞭然,工程會難道還需要評估?

王鴻薇昨再次呼籲工程會,軍警生命安全真的不能開玩笑,儘速通過《採購法》修法,加重黑心廠商停權時間,甚至永久不得參加投標,才能讓軍警人員在執勤時不必擔心因裝備造成生命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