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店用擦邊照片展示童裝被舉報下架 平臺:違規嚴重會被清退|封面深鏡

封面新聞記者 曹菲

近日,有網友發帖吐槽,一家網店在展示女童睡衣時使用擦邊照片,呼籲大家舉報。2月18日,記者發現該網店已被平臺下架相關商品。平臺表示,消費者遇到類似情況可舉報,如果店鋪違規情況很嚴重,會將其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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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吐槽

商家使用擦邊照片展示童裝

2月16日,有網友發帖稱,一家網店用擦邊照片展示童裝細節,質問“賣衣服真的有必要這樣嗎”,認爲這是利用未成年人斂財。但該吐槽帖觸及敏感詞,反而先被社交平臺認定違規,原因之一是“涉及展示未成年過度裸露或其他易引發性聯想的內容”。

該網友的吐槽在網上引起共鳴,有網友表示:“這是毫無底線的低俗營銷。未成年人不該被當作博眼球、賺流量的工具。踐踏公序良俗,平臺與監管部門應嚴懲,守護孩子的純淨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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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下架

平臺:違規情況嚴重會被清退

18日上午11點,記者發現該店鋪已搜索不到相關商品,其他商品展示圖片中,也未發現擦邊姿勢。據悉,經舉報,該店鋪涉未成年有害信息成立,平臺已第一時間將相關商品下架。

隨後,記者撥打了平臺客服電話,對方表示,消費者若發現類似情況可進行舉報,會有審覈部門處理,覈實違規行爲確實存在,會先對商家做限制,把相關商品下架,要求其整改;如果店鋪違規的情況很嚴重,平臺會將其清退。

03

律師:或存在軟性色情情形

需承擔行政責任

記者發現,近年來,網絡上出現了不少兒童衣着暴露或姿勢成熟的照片,這些照片有的是用於服裝展示,有的則單純爲了博眼球,不少網友呼籲“拒絕童裝性化兒童”。

這種行爲只能受到道德層面的批判,無法進行法律約束嗎?

對此,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解釋,根據《廣告法》第三條規定: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容,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要求。用女童擦邊照片宣傳服裝嚴重違背了廣告法的基本精神,網店廣告可能存在軟色情情形,違反了廣告法規定,需要承擔相應行政責任。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責令停止發佈廣告,對廣告主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其次,平臺也應承擔相應監督責任。購物軟件審覈時不僅要審覈監督商品本身,更要對廣告以及標語進行審查監督,對於違反基本法律規範的廣告宣傳或者標語給予下架或者封禁處理,以免出現社會不良影響的擴大和對未成年人造成傷害。

“性化女童進行宣傳不僅應當嚴厲禁止,並且應當對其進行嚴格處罰。”他說,性化女童不僅嚴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並且會引起社會不良風氣的擴散和引導社會審美的畸形,一旦出現這種苗頭應當對其進行嚴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