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陸案外案 北市刑大官警違規查資料還讓王大陸指認 如今成被告

臺北市刑大劉姓代理隊長及邱姓分隊長、林姓小隊長,因偵辦王大陸報案被詐,反被捲入官司中。記者廖炳棋/攝影

藝人王大陸閃兵案件爆發案外案,臺北市刑警大隊劉姓代理偵查隊長疑不慎泄密給富二代遊翔閔,新北檢昨天將劉及邱姓分隊長、林姓小隊長帶回。其中邱、林2人由證人轉列被告,分別以5萬、10萬元交保,劉以20萬元交保。

邱、林二人原本以證人身分到案說明,不料到地檢署後,證人轉被告;檢方查出,當天兩人查詢嫌犯資料時,在系統平臺涉及登載不實。

據瞭解,王大陸爲閃兵找上陳姓男子,並交付360萬元以逃避兵役,不料陳今年1月因毒品通緝遭逮,送看守所拘留;王大陸找不到人認爲被騙,透過遊翔閔向警方報案遭詐。

今年2月13日下午,王大陸在遊翔閔陪同下到市刑大製作筆錄,王大陸只知道對方綽號及網路社羣大頭相片;劉姓代理隊長透過警方系統,要調出陳嫌的相片與個資,但因爲陳的名字相當常見,多筆個資名字相同,劉、邱、林逐一調取查詢。

根據警方規定,查詢每筆個資都要填寫案類案由,但因爲資料太多,邱、林二人一時便宜行事,直接點選先前的案由查詢,才因此衍生出登載不實,因僞造文書改列被告。

最後三人找到符合的嫌犯個資,讓王大陸指認,王大陸指認後,隊長要將個資傳給隊員印出資料,卻不慎將個資誤傳給遊翔閔。

臺北市刑大自清自檢,北市警局高層檢視過程及調閱辦公室監視影像與手機對話、傳送紀錄,發現當時所有人都在辦公室,參與調查警官指出,若要泄密,大可直接展示資料供對方抄寫或記憶,不用傳送訊息留下證據,另外毆打司機是去年4月,王大陸今年2月才報案,隊長不慎泄密是事實,但此案與毆打司機案件,兩者目前暫無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