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被判要還10萬…妻見借款日傻眼「他躺ICU搶救」 原來一開始律師就找錯人
朱男討債,他的律師找錯人、告錯人,法院判錯人,承審法院院長道歉;圖爲朱男手中的借條。(取材自觀察者網/受訪者供圖)
江西贛州上猶縣60歲胡顯青中風偏癱,近日被法院判決需還清15年前向朱男欠下的舊債2萬6000元(人民幣,下同,約新臺幣10萬8171元)。胡妻說,朱男所稱借款日,丈夫正躺在ICU病房昏迷,如何能分身出院借錢還寫下借條?憤而上訴。此案經報導後,才查出全案告錯人還判錯人,禍首是朱男委託的律師一開始就找錯被告人。承審法院院長已向胡妻道歉,並表示會將朱男的律師送司法懲戒。
央廣網報導,胡男的妻子黃女士說,丈夫於2010年1月中風,搶救20多天後成爲偏癱。年初,黃女收到法院傳票,稱胡男15年前向朱男借款2萬6000元長期不還,朱男對胡男起訴追債;法院一審宣判,認定債務存在,判定胡某青判決生效15日內向朱男償還26000元,並支付2024年12月16日後產生利息。
黃女稱,丈夫癱瘓不能出門,未能當庭對質,她提供了住院資料,丈夫2010年1月4日因爲中風住進醫院,借條落款的1月8日,他在ICU搶救,之後就偏癱到現在,不可能跑出去借錢。
借款人朱男表示,該案件是一起誤會,是律師找錯了人、告錯了人。向他借錢的胡男多年未聯繫,只知道對方的姓名、大概年齡及大概戶籍信息。「委託律師通過他的方式找到的胡男具體信息。開庭的時候胡男沒出庭,我也始終沒見過黃女的丈夫,沒能進行辨認。」
朱男稱,已經對案件提出撤訴,並向黃女士賠禮道歉。「我們到派出所調取資料,民警找到上猶縣有兩位胡×青,同名同姓,相互只差兩歲。民警將兩人的照片給我看,借我錢的人確實不是黃女士的丈夫。」兩個人同名同姓,年齡不一樣,是他和律師搞錯了。
上游新聞報導,真正的借款人胡顯青,借款時他是交警部門的一名輔警,此後離職在外務工。他債臺高築已被列爲失信人員,處於失聯狀態。
江西省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情況通報,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依法糾錯,將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