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保密…學者:要立院全埋單 不尊重民意

臺美簽署貿易協定,不過協定文本卻載明「國防支出至少佔GDP三%」引發議論,在野黨表態將嚴審條文。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簽署後,依條約締結法,政院應在卅日內轉立法院審議,由於在野黨表態嚴審,也引發各界討論協議內容是否能更改?學者表示,依法可要求重啓談判,然臺灣主流政黨恐難扛美國壓力;也有學者表示,在野黨應「大處着眼、小處着手」,合理解釋必須刪改哪些條文,其餘則儘速通過。

立法院人士指出,根據條約締結法第十條,立院審查對外條約時,可以修正及提出保留,雙邊條約經立法院決議修正後,就會退回主辦機關與締約對方重新談判,但實務上對方國家不見得接受,也會造成政治風險。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立委吳思瑤表示,依現行條約締結法規定,在野黨在ART部分只能加註意見、提出決議,無法直接變更或調整簽署內容;至於MOU部分,國會只能選擇「同意或不同意」。若在野黨執意持反對立場,整個文本與簽署內容就必須退回重新與美方談判。

政治大學外交系教授黃奎博表示,協定中部分條文存在不合理處,例如將「國防支出至少佔國內生產毛額的百分之三」寫入,不僅干預立法審查權,更可能排擠其他公共預算。行政院事前對立院保密到家,事後卻要求立院全盤「埋單」,極不尊重民意。

黃奎博表示,民進黨目前的策略是,若在野黨阻擋就會扣上「親共反美」標籤。他建議在野黨應「大處着眼、小處着手」,對該刪除或修改的條文提出合理解釋,其餘部分則儘速通過。

東吳大學政治系兼任助理教授張元祥表示,雖然在法律上,在野黨可要求重啓談判,但在「美國優先」的實力原則下,臺灣主流政黨極難抵擋美方壓力,例如南韓國會在嚴審對美關稅協議時,就面臨美國總統川普威脅將加徵關稅至百分之廿五。

張元祥表示,在野黨應透過附帶決議守住三大原則,第一爲產業評估,行政院須提出受衝擊產業的詳細輔導升級措施;第二爲勞工保障,針對受影響勞工提供職訓、津貼及轉業協助;第三爲食安把關,對美豬、美牛肉品和內臟進口及糧食安全採取嚴格作爲,不可應付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