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拒代報釀禍!9童柔道奪獎卻無法申請獎金 北市教育局認學校有疏失
北市有9位學童在全國柔道中正杯奪牌,申請體育獎勵金卻因家長是透過道館報名非透過學校,被北市教育局退件,引發熱議。圖/議員曾獻瑩辦公室提供
北市有9位學童在全國柔道中正杯奪牌,申請體育獎勵金卻因家長是透過道館報名非透過學校,被北市教育局退件,家長指出,因校方沒有柔道專業,缺乏報名和賽務處理經驗,才委由道館報名。教育局指出,學校報名參賽非限定需有該運動種類體育班才能報名,不得已「不熟悉項目」推拖,已要求學校以其他獎勵方式鼓勵獲獎同學。
據瞭解,有來自北市4所學校、共9位學生在該賽事奪牌並提出獎勵金申請,家長指出,原先報名比賽時也希望可透過學校報名,但因爲部分學校因沒有柔道專業或不熟悉賽務流程而婉拒,經討論家長才改由道館報名,但孩子實際戶籍跟學籍都在臺北市,得獎也都顯示所屬學校名稱。
家長指出,得獎後申請體育獎勵金卻被教育局退件,理由卻是非代表本市出賽,然而同樣的比賽、同樣的成績,僅因報名單位不同,若以學校名義報名便可申請獎勵金,導致申請資格出現明顯落差,現行制度在「代表本市」的認定上欠缺明確說明。
家長說,孩子投入多年訓練,好不容易在全國賽事脫穎而出,但學校沒有發展柔道專業,考慮缺乏報名和賽務處理經驗,才選擇由道館報名,卻因報名形式被排除在獎勵名單外,實在無法接受,仍希望在制度內獲得公平對待。
議員曾獻瑩說,中正杯是全國最高層級的柔道比賽之一,且依照規定在沒有名額限制的賽事中,學校理應協助學生報名;若有名額限制則可辦校內選拔,但學校不能以「不熟悉項目」爲理由推託,相關規範應明確寫清楚,讓家長在符合條件情況下,向學校爭取報名參賽,教育局應檢討並將規範明確化,修正獎勵金辦法,以免再發生類似爭議。
教育局表示,依照規定競賽規程內載明代表「本市」爲限,由學校報名參賽,非限定校方需有該運動種類體育班或重點運動項目爲限,發放體育獎勵金皆多次重申申請及發放資格,並督請各校仍應本維護學生權益,於無參賽名額限制賽事,爲維持獎勵公平性,將再次行文各校重申獎勵金申請及發放資格,該案會請學校評估以其他獎勵方式鼓勵柔道比賽獲獎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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