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役監脫逃持兇器竊車 臺南雙警案兇嫌罪行再增一筆
犯下臺南雙警命案的被告林信吾,另涉在臺南市中西區偷走蔡姓女子的機車代步,經檢方另案起訴後,臺南地方法院依攜帶凶器竊盜罪判刑1年。(本報資料照片)
犯下臺南雙警命案的被告林信吾,去年11月底被一審判處2個死刑,目前全案已上訴臺南高分院審理。不過,2022年8月14日他從明德外役監脫逃後,曾在臺南市北區購買彈簧刀及空氣槍,並在中西區偷走蔡姓女子所有的機車代步,同年8月22日再騎該機車犯下殺警案。經檢方另案起訴後,臺南地方法院依攜帶凶器竊盜罪判刑1年。
法官指出,林信吾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與社會秩序觀念,不思以合法、正當途徑滿足個人經濟需求,竟以竊取蔡女財物,使她受有財產損害,實值非議。經考量犯後坦承犯行,但迄今未賠償蔡女及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處刑1年,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信吾先前曾因攜帶凶器竊盜、強盜等罪,被臺南地院裁定應執行8年4月確定,從2020年1月1日起羈押,之後移送臺南監獄執行,並於隔年12月21日遴選至明德外役監執行。不料,他竟於2022年8月14日晚間脫逃,翌日中午在北區公園南路某店家購得彈簧刀1把,並於相近時間購得空氣槍1支後隨身攜帶。
2022年8月19日11點40分林信吾行經中西區時,發現蔡姓女子所有的機車鑰匙沒有拔除,且機車無人看管,於是偷走機車代步。蔡女發現機車被竊後,迅速報警處理。
8月22日林信吾騎該贓車至安南區後,進而殺害追贓的2名員警,並奪取警用槍彈,再持警槍犯下竊盜、強盜、殺人等罪行,被警方循線追緝。直至23日清晨4點35分許,林信吾在和欣客運新竹站附近落網。
警詢中,林信吾供稱,2022年8月19日11點40分許,在中西區竊取機車後,曾騎乘該車在臺南市區亂逛。蔡女也說,8月19日7點38分許,將機車停放在中西區後,同日11點40分許發現機車不翼而飛,立即報警處理。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竊取機車者的衣着與林相同外,林還曾於8月15日在北區公園南路某店家購得彈簧刀1把,並另購得空氣槍1支後隨身攜帶,且有殺警案一審判決內容相佐。
法官認爲,林信吾因竊取機車時攜帶彈簧刀、空氣槍,經檢察官起訴攜帶凶器竊盜罪名後,林在審理過程對起訴事實也坦承不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