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癌末「孫想提早請喪假」 用途曝光網友全罵翻

外婆癌末,孫子詢問,能否先請喪假。(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灣即將步入超高齡化社會,惡性腫瘤(癌症)長期排在十大死因前幾名。近日有名網友發文詢問,自己的外婆已經進入癌末,沒剩多少時間,詢問網友可否先請喪假?然而他請喪假竟是爲了連假出國玩,考慮到喪假先請,「特休就可以等年底換錢」。文章一曝光,馬上激起大量網友的怒火。

原PO在Dcard以「喪假可以提早用嗎?」爲題發文,他表示,近日接到母親的電話,稱外婆因爲癌末已經沒剩多久時間,自己下禮拜連假剛好要出國玩。他詢問,「如果確定(外婆)今年過世,可以用喪假先請假嗎?如果用喪假先請,這樣特休就可以等年底換錢了。」

對於該文章,網友看到後都相當傻眼,留言「你阿嬤人都還沒走勒!你就在想這些,如果你阿嬤是這個月離開就從這月開始請,這樣懂了嗎?」、「這些拿去跟你媽講,然後喪假是要附證明的」、「傻眼欸,想拿喪假出國玩,你好歹也等她真的走了」、「你的認真發問着實嚇到我了」。

此外,也有人認真回答,「除了喪假以外,生理假也是不能提前請的,之前被幾個同事問過,有點傻眼」、「喪假要有訃聞,要有事實開始的那一天才能請,至於你後續跑出去玩沒差,哪有人先請的」、「先拿病危通知書請事假,等人過世才能拿死亡證明書或訃文請喪假」。

根據勞基法規定,勞工喪假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八日,工資照給;父母、外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六日,工資照給;兄弟姊妹喪亡者,給予喪假三日,工資照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