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俄國電子籤停留期限延至30天 哈薩克開放預審制電子簽證

▲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副司長陳詠博。(圖/記者詹詠淇攝)

記者詹詠淇/臺北報導

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副司長陳詠博今(30日)表示,俄羅斯7月公告修正對外國人電子簽證待遇,效期由60日延長爲120日,停留期限由16天延長爲30天。新制已於8月22日生效執行,國人可持護照至俄國電子簽證系統申請簽證。此外,哈薩克政府近期予我國人預審制電子簽證待遇,電子簽證事由包含商務、觀光、投資、就醫等,停留期限爲30天。

外交部今日上午舉行「單位主管例行新聞說明會」,由外交部發言人兼公衆外交協調會執行長蕭光偉主持,並由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副司長陳詠博進行業務簡報。

針對轄內國家對我國簽證待遇調整,陳詠博說明,俄羅斯聯邦政府7月23日公告修正外國人電子簽證待遇,電子簽證效期由60日延長爲120日,停留期限由16天延長爲30天。新制已於8月22日生效執行。

陳詠博指出,我國人持中華民國護照可透過俄羅斯電子簽證系統(https://electronic-visa.kdmid.ru/ )申請簽證,持憑赴俄觀光、洽商、科學、體育、人文交流及訪友,電子簽證適用範圍涵蓋俄羅斯全境。

陳詠博也提到,哈薩克政府近期予我國人預審制電子簽證待遇。電子簽證事由包含商務、觀光、投資、就醫等,停留期限爲30天。由哈國旅行社或邀請單位向哈國內政部移民局申辦具覈准編號的邀請函,邀請函上須敘明當事人自哪一個機場入、出境(僅限阿斯塔納機場或阿拉木圖機場),實務上申請邀請函需要至少2周時間。

陳詠博指出,當事人再據以到哈國電子簽證申請官網(https://www.vmp.gov.kz/kk )填寫資本資料以及移民局的核準編號,併線上刷卡繳費。後續經哈國主管機關覈准後,當事人即可收到電郵提供的電子簽證,列印該電子簽證,即可持憑入境哈國。

最後,陳詠博強調,外交部長年致力於提升國人赴海外商旅便利,並樂見各國政府提升對我國簽證待遇,促進觀光、文化等領域的民間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