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沈伯洋案坐實中國是麻煩製造者 22%跨國鎮壓案與中國有關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圖/攝影中心攝)

記者詹詠淇/臺北報導

中國重慶市公安局28日發佈警情通報,指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建立黑熊學院等從事分裂國家犯罪活動,決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明(30日)邀請外交部等單位對此進行專報,外交部在書面報告提到,中國對沈伯洋立案偵查的荒謬行徑,製造政治「寒蟬效應」,並進一步破壞兩岸關係,坐實中國就是名符其實的「麻煩製造者」。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30日邀請國安局、外交部、陸委會、法務部、法務部調查局報告「中共對臺進行長臂管轄、跨境鎮壓及我國相關應處」,並備質詢。

外交部在書面報告提到,中國重慶公安局以所謂「涉嫌分裂國家犯罪」對沈伯洋立案偵查的荒謬行徑,藉以進行跨境鎮壓或長臂管轄,變本加厲威嚇,此舉不僅嚴重踐踏人權,製造政治「寒蟬效應」,並進一步破壞兩岸關係,坐實中國就是名符其實的「麻煩製造者」。外交部及我各駐外館處將持續全力保護海外國人安全,防阻中共圖謀得逞。

「中國是施行跨境鎮壓主要國家之一」,外交部表示,根據美國「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2025年發佈報告指出,2024年共有23個國家政府共犯下160起跨境鎮壓事件,其中,中國、烏干達、柬埔寨、俄羅斯及伊朗是主要肇事國家;該報告另彙整2014年至2024年間跨國鎮壓紀錄,10年間共發生1,219起跨國鎮壓事件,其中272起與中國有關,佔比22%。

外交部指出,中國目前已與俄羅斯等60多國家簽訂刑事司法互助條約,也與60多國完成簽署引渡條約,「我們不能排除中共施壓其他國家,尤其上述國家引渡我國人至中國受審的可能性」,特別是與中國關係友好密切者,或較可能配合或屈從中國者,抑或對中國依賴較高或有求於中國者。

外交部認爲,中國所謂《懲獨22條意見》中規定「境外管轄」、「不受追訴時效」、「缺席審判」等均違反一般刑法原理原則、國際法上對於國際刑事管轄權界線,以及對人權保障。

外交部舉例,中國可在國內透過「缺席審判」將我國人或他國國民判刑,隨後透過「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發佈「紅色通報」(Red Notice)進行全球通緝,要求INTERPOL會員國逮捕我國人或外國公民並將其引渡至中國服刑,中國此等「長臂管轄」或「跨境鎮壓」,不但影響臺灣,也將影響其他國家公民,且嚴重侵害基本人權及各國主權,更違反國際法及國際關係基本原則。此外,中國也未必僅以所謂「懲獨」爲由,也不排除直接亂安罪名對我國人進行跨境鎮壓。

「主要民主國家也注意到中國跨境鎮壓之行徑」,外交部也提到,美國國務院今年8月發佈2024年中國人權報告,除詳細記錄中國政府在國內的嚴重侵犯人權行爲外,並對中共在海外的跨國鎮壓行爲進行詳細盤點,指出中共的施壓對象包括異議人士、少數民族、宗教人士、記者及留學生等。這些威逼和脅迫方式包括直接和間接威脅、恐嚇、代理脅迫、技術間諜活動、強迫失蹤及濫用INTERPOL的「紅色通報」等。

外交部表示,法國國內情報總局(DGSI)今年3月發文示警指出,中國、俄羅斯等國發動的跨境鎮壓與企業破壞案件激增,鼓勵大衆關注、舉發;今年2月時任加拿大外長髮表聲明,對40名中國籍偷渡人員從泰國被遣返回中國表達關切;英國國會今年3月就跨境鎮壓舉行聽證會,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傳訊與傳媒助理張晞晴作證指出,中共擴張鎮壓行爲,已威脅到英國主權。

至於外交部有何應處作爲?外交部強調,保護海外國人安全外交部責無旁貸,針對中共對臺進行長臂管轄或跨境鎮壓,向是外交部重要工作之一,尤其自中國去年6月21日發佈所謂《懲獨22條意見》後,外交部已多次通電外館加強防範及因應中國對我海外國人進行跨境鎮壓或長臂管轄可能性,包括視情提高相關國家旅遊警示等。

外交部也說明,其他重要努力面向包括,擴大尋求國際支持及加強與民主國家聯繫,如外交部已就《懲獨22條意見》等即時向相關國家駐臺使節簡報,並請我各駐外館處加強向駐在國政府說明並爭取或強化相關合作;加強提升國人防範意識和能力,如宣導旅遊警示及登錄等作爲。

外交部指出,培力外館強化提供海外受害國人協助,即除提醒外館加強注意防範外,也需加強外館同仁對於旅外國人之保護措施意識和能力,如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強化與駐在國警方等政府部門、人權組織等非政府組織聯絡合作事宜;外交部也將持續與國安局、陸委會、法務部等相關部會加強情資分享與協作,共同全力確保海外國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