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新制配套:空窗可用長照 重症優先評估
年逾八十,即可免巴氏量表申請外籍移工,新制於八月上路,民團擔心,外籍看護不願照護失能、失智患者,而轉往照顧健康銀髮族。記者林伯東/攝影
八十歲以上者免評巴氏量表就可申請外籍移工新制預計八月一日上路,爲降低衝擊,衛福部、勞動部研擬二大方向因應,一爲失能、失智家庭在未申請到外籍看護的空窗期,可利用長照服務協助照顧;另加速審查流程,以分流爲原則,重症個案可透過綠色通道優先評估。
衛福部估計八十歲以上有外籍看護的需求者,全國約有十萬人,由於需求龐大,恐造成現有外籍看護版圖挪移,從狀況嚴重的被照顧者,轉至八十歲以上、仍有生活自理能力的長者,或從離島、偏遠鄉鎮轉向都市地區。爲了做好準備,衛福部次長呂建德、勞動部次長李健鴻舉行多次「雙次長會議」進行研議。
爲降低現有聘僱外籍看護需求的失能、失智者家庭可能受到的衝擊,呂建德指出,研擬二大方向,包括失能、失智家庭在申請、等待外籍看護的空窗期間,可以多利用長照服務系統,協助照顧。自九月一日起,聘用外籍看護的家庭也可申請日間照顧或家庭託顧等社區式照顧服務。
其次,加速審查流程,並以分流爲原則,如爲重症個案,就可透過綠色通道優先接受評估。勞動部初步整理四大適用對象,分別爲失智症患者失智評估量表一分者。長照需要等級爲第二、第三級,使用長照服務六個月以上。八十五歲以上、輕度依賴照護需求(巴氏量表九十九分以下)。七十至七十九歲罹患癌症第二期或第三期者。
衛福部長照司長祝健芳表示,關於重症個案評估,七月初邀集醫學專科等醫學會討論,規畫依醫師開立診斷書的國際疾病分類系統(ICD-10)疾病編碼,將失智症、七十歲至七十九歲二期癌症以上患者,及非實體癌如血癌患者等納入綠色通道優先評估對象。
長照司表示,就業服務法修正後,七十至七十九歲癌症二期以上患者屬於一般案件,在申請外籍看護時可免經巴氏量表評估。至於重症部分對象評估,包含癌症分期、診斷及那些年齡屬於重症部分,相對複雜,勞動部已邀請衛福部及專家學者開會討論,實際標準以勞動部公佈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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