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停砍公教年金 徐巧芯遊顥提軍人年金隨物價調整修法
公教年金停砍成近期熱門話題,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圖)、遊顥針對軍人年金也提案修法,認爲當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3%時就該調整退休俸及遺屬年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公教年金停砍成近期熱門話題,國民黨立委徐巧芯、遊顥針對軍人年金也提案修法,認爲當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3%時就該調整退休俸及遺屬年金,才能及時因應物價上漲問題,除維護退役人員基本生活與尊嚴,也避免影響現役官士兵信心與士氣。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近日初審完成攸關公務員、公立學校教師停砍年金的相關修法草案,當初許多提案版本當中除表示要「停砍」外,也都包含「定期檢討」的精神,希望制度仍要配合物價、經濟環境來調整。
現在除公教外,徐巧芯及遊顥也提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認爲當物價有一定變動時,就該來調整比率,以維護退伍軍官、士官及其遺族的基本生活,確保退休人員生活安定。
徐巧芯說明,現行規定須待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5%時,才能啓動退休俸及遺屬年金調整,實際運作上間隔時間過長,難以及時反映物價上漲,導致退除役軍職人員及遺族生活受影響;尤其近年國際政經環境變動劇烈,物價持續攀升,軍職退撫給付若未能隨通膨適度調整,不僅難以維護退役人員的基本生活與尊嚴,也影響現役官士兵對長期服役的信心與士氣。
徐巧芯指出,釋字第783號意旨「應適時調整退休給付以維持實質價值」,因此,爲提升制度即時性與保障性,將推動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9條,規定當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3%時即調整,且調整比率不得低於成長率之二分之一。另外,參酌國民年金及老農津貼相關規定,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爲零或負數時不予調整,使制度更合理與完善。
公教年金停砍成近期熱門話題,軍人年金議題也引發討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