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將參加統戰活動損國家尊嚴慘了 退輔會預告修法停止福利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近年多位退將赴中港參加統戰活動,退輔會近期研議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若退役官兵有損害國家尊嚴行爲,將減免或停止輔導安置和應享權利。退輔會主委嚴德發今(28日)預告,將在退輔條例32條第一項增訂第四款,只要涉《陸海空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規範停止相關退除給付,退輔會也會同時停止退輔條例的權益,符合比例原則,也維護國家尊嚴,防止中共滲透。
▲退輔會主委嚴德發。(圖/記者屠惠剛攝)
嚴德發今出席立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處理院會交付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僑務委員會與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部分。嚴德發會前也接受媒體聯訪。
對於退輔會研修退輔條例,若退將赴中國損害國家尊嚴,可廢退役輔導優惠。嚴德發表示,國家對於榮民崇功報勳訂有退輔條例,應享權利都很清楚,退輔條例32條第二項明訂,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跟其他法律規範,喪失跟剝奪退除役俸給權益,在退輔條例32-2條會喪失權益,基於國家安全跟國家尊嚴需求,現在明定在《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跟其他法律規範。
嚴德發坦言,停止部分或全部給付這塊,退輔條例沒有,爲符合比例原則,擬在32條第一項增訂第四款,只要陸海空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規範停止相關退除給付,退輔會也會同時停止輔導條例的權益,符合比例原則,也維護國家尊嚴,防止中共滲透。
媒體追問這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吳斯懷條款的差別?嚴德發回應,停止退除給付,退輔會都會依佐證機關審定的結果,退輔會屬於行政給付的單位、執行者,會依據主政單位的結果依法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