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擠拉扯員警? 陳宥丞還原狀況:何來妨害公務之有
民衆黨日前舉辦「司法改革公民走讀」活動,近千名參與者與警方於愛國西路口僵持。記者曾原信/攝影
民衆黨8月30日公民走讀爆發推擠,內政部以涉妨害公務等移送北檢偵辦。民衆黨議員陳宥丞遭控強行推警,陳今在臉書還原當天狀況,表示警方以交通違規阻宣傳車不得行駛,他盡力協助緩和情緒「何來妨害公務之有?」
陳宥丞說,民視與三立報導提及民衆黨宣傳車於羅斯福路且未於管制區內行駛,員警以違規迴轉攔爲由攔下,因現場並無任何開單設備,在等待違規開單過程,中正一分局仁愛路派出所長接獲上級命令,違法勒令要求該名駕駛不得再行駛。
陳說,他當下立即跟所長溝通,主要是告知違規開罰是員警的職責,但人身自由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希望所長不要強行擋車還阻止駕駛下車,並且在等待所長上級長官迴應的同時,還告知他如果可以不要爲難百姓人身自由,願協助駕駛該車輛離開,讓現場激動的情緒緩和。但沒想到該名所長在非管制的區域,該車輛行進方向也不是往官邸而去的情形下,還是執意強制阻擋駕駛下車及限制行動,才導致與現場民衆推擠受傷。
「本該是屬於人民的行走走讀權利被阻擋,竟連人民自由開車的權利也能剝奪!」陳宥丞質疑,民進黨自詡民主自由先鋒,更要求廢除集會遊行法,竟然強制讓手無寸鐵的人民不得行駛,不但沒有把街頭還給人民,現在還更限縮的行車自由。
陳宥丞說,他也必須對民視和三立的新聞報導內容嚴正抗議,因爲從頭到尾他非但沒有妨害公務,沒有拉扯員警,還主動跟現場警員溝通協調,緩和雙方高漲的情緒,這也是爲什麼員警最後願意讓他主動把車開走的原因。
陳說,當天參與的民衆,也有人在這個過程中受傷,這種人民和警員弱弱相殘的狀況是大家最不想看見的,所以警察也知道情緒失控必須冷靜,事後雙方在這件事情上面,也沒有想要過多的渲染或處理,但媒體卻一再的試圖見縫插針,挑起事端,也難怪所謂第四權的社會責任和報導公正性的價值,已經在現在的政權控制下飽受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