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重劃優稅 逐步收回

土地若位於市地重劃區,依《土地稅法》規定,重劃期間因無法使用、無收益,地價稅可全免,等重劃完工並領回土地後,前兩年地價稅可減半徵收,第三年起恢復全額課稅。

嘉義縣財稅局提醒,民衆若發現地價稅額明顯變高,可能與重劃期滿、進入正常課稅階段有關,並非稅率突然調漲。

財稅局以嘉義縣轄區爲例,太保市、中埔鄉部分地區屬市地重劃範圍,近年重劃工程陸續完成,土地分回後進入正常課稅期,部分民衆今年收到的地價稅單稅額明顯比前兩年高,主要是因爲減半徵收期滿,恢復全額課稅所致。

民衆若所持土地符合自用住宅、寺廟、學校用地,或爲巷道、騎樓等具減免資格者,務必9月22日前提出地價稅減免申請,經審查通過後,當年度即可適用優惠稅率,若逾期申請,將自次年起纔可適用,無法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