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正義上路!莊瑞雄、陳瑩推動全國重啓公地放領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莊瑞雄辦公室提供/王千豪臺北傳真)
公地放領政策停擺多年,無數長期耕作國有地的農民至今仍無地可領,土地正義長期滯留於歷史陰影。爲矯正制度失衡、落實「耕者有其田」的精神,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與陳瑩今(7)日於立法院院會聯袂提出臨時提案,要求行政院儘速啓動全國性「第四階段公地放領」,重建公平與正義的土地秩序,並讓被遺漏的農民權益重見天日。
公地放領自民國40年推行,旨在讓長期承租或實際耕作的農民得以分期取得土地所有權,實踐「農地農有」理念。政策歷經早期放領、專案放領與補辦放領三個階段,卻因公共造產、林地爭議與重大災害陸續喊停,使歷史債務懸而未決。
莊瑞雄提及,上週五在立法院質詢行政院長卓榮泰時,他已強調公地放領是「國家韌性的根本課題,也是土地正義的試金石」;卓榮泰亦當場正面迴應,承諾行政院將全面盤點並檢討未放領土地。
莊瑞雄今在院會再進一步提出臨時提案,具體要求行政院推動「第四階段放領」,以「長期實際耕作」爲認定基準,並設計防杜炒作與補償配套,真正將土地歸還給在地耕作者,並獲院會無異議通過。
莊瑞雄說明,全臺仍有大批土地因制度中止而由農民實際耕作卻無地權,其中以公有地比例最高的臺東爲例,至今仍有逾7百筆、約160公頃土地由世代農民耕作,卻因政策中斷而無法放領,成爲最具代表性的制度空白。
他指出,中央既已選擇在宜蘭大南澳重啓示範放領,就應進一步將臺東納入辦理,並全盤評估推動全國公地放領可行性,建立一致、持續的制度規範,使真正耕作的農民都能獲得應有地權,讓土地正義不再因地區差異而失衡。
陳瑩亦提出臨時提案,援引憲法第143條「扶植自耕農及自行使用土地人」之規定,要求行政院全面檢討放領制度,恢復協助農民取得農地的機制,並視之爲第四階段公地放領的開端,象徵土地正義的新里程碑。
莊瑞雄強調,行政部門應秉持「平等原則」與「歷史補正」精神,將公地放領制度視爲重建社會信任與韌性的基石,「讓土地迴歸耕作者,是對歷史的不義修補,也是對未來世代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