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文創產業享租稅優惠 文化部舉行首場說明會

▲文化部首場「文創產業投資抵減暨租稅優惠」說明會,將於5月20日在空總舉行,同時提供直播及回放。(圖/空總檯灣當代文化實驗場提供)

記者林育綾/綜合報導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經修法通過,增加投資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公司、有限合夥事業或專案的租稅優惠,影視音內容的開發、產製、流通,全部納入適用範圍。文化部將於今年5月20日在臺北當代文化實驗場(空總)舉辦「文創產業投資抵減暨租稅優惠」推廣說明會,向投資人與業者解釋最新租稅優惠政策與申請流程。

根據112年5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法內容,投資影視及聲音內容等國家戰略重點文創產業,可享租稅抵減優惠。企業或有限合夥事業以現金投資符合資格的文創公司或專案,且持有超過2年,可於投資額20%範圍內,自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年度起5年內,每年最高抵減所得稅額總額50%。

若爲個人投資高風險新創事業,投資50萬元並持有2年以上,可於投資額50%範圍內,自持有屆滿2年的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內,減除最高300萬元。

▼文化部將從今年起,每季舉行文創產業投資抵減暨租稅優惠說明會。(圖/文化部,點圖可放大)

適用抵減的文創產業範圍包括影視內容的故事開發、製作、特效技術應用、演員培育、發行及播映等,聲音內容則涵蓋詞曲創作、Podcast製作、錄音室設施、歌手培育及演唱會等活動。此外,文創業者若投入創新研究,符合《產業創新發展條例》及《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規定,可享額外的研發費用抵減政策。

文化部指出,爲協助業者熟悉新政策,今年起將每季舉辦說明會,內容包含租稅優惠種類、申請流程及計劃書撰寫技巧等。首場說明會將於5月20日在臺北當代文化實驗場(空總)舉行,同時於文化部YouTube提供直播及影片回放,後續亦預計於下半年分別在臺中、高雄舉辦,說明會資訊及報名方式,將於文化部服務網公告,有興趣的業者可把握機會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