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審會擋先進製程 明眼人戳破空話

臺積電先進製程是否留臺,投審會只是「形式上」書審,實務上管不到廠商製程是否偷跑。圖爲臺積電位於美國亞利桑那州的晶圓廠。(臺積電提供)

臺積電對美加碼投資,要把先進製程晶圓廠、研發中心都帶去,嚴重威脅矽盾優勢。但經濟部長郭智輝日前強調,臺積電後續要取得覈准,會確保先進製程留臺。可是一位熟悉政府運作的人士戳破,這種保證只是「空話」,因爲現行投資審議會能作的只是「形式上」書審,實務上管不到廠商製程是否偷跑,更何況是來自美國的「政治壓力」。

根據《產創條例》規定,公司從事國外投資達新臺幣15億元以上,應事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申請覈准。投審會再依據國家安全、技術領先等面向來審查。經濟部表示,可透過此確保到國外先進製程跟臺灣有「時間落差」。郭智輝先前已說,投審會不可能因對象特殊放寬規定,會確保最先進製程留臺。

但熟悉政府人士直說這是「空話」,實務上,目前投審會只能管大陸,也就是積體電路赴陸投資有N-1(落後最新制程一個世代)規定,但是美國沒有。即使經濟部真要對美投資嚴審,也只是「形式上」審查,實務上你管不到臺積電到底拿什麼先進製程過去。

爲何投審會審查不能阻擋最先進製程赴美?這位知情人士指出,問題在於我們的投審會聯席審查,只是「書面審」,也就是紙上作業,實務上現場監督何種製程有難度。

就以有管制的大陸來說,過去要監督就已很困難,只能看看他們的單子,即使有到大陸廠去查,也只能從DUV(深紫外光刻機)、EUV(極紫外光刻機)機臺去判斷,如果該廠使用DUV,就不可能是10奈米、7奈米以下的先進製程。但現在都是EUV,「他要偷吃步,你也抓不到」。

這位人士表示,當然身爲護國神山,應該不至於搞欺騙,可是投審會只能作形式審是事實,實務上作不到控制最先進製程不流出去,經濟部的說法是「空話」。前經濟部長尹啓銘也批評,投審會就是一個橡皮圖章,現在政府把臺積電當伴手禮送人,自然發揮不了什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