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到一半手機響...公投票帶出場 臺中2人違規遭警帶回偵訊

▲今日投票接近尾聲,臺中傳出2起投票違規事件,2位投票人遭警方帶回偵訊。(示意圖,非當事人/記者遊瓊華攝)

記者遊瓊華、鄧木卿/臺中報導

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核三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核三重啓公投)及臺中市第11屆立法委員第2、3、8選區罷免案投票今(23)日舉行。臺中市傳出有選民投票到一半手機響,以及誤將公投票帶出場等違規事件,遭警方帶回偵訊。重啓公投)及臺中市第11屆立法委員第2、3、8選區罷免案投票今(23)日舉行。臺中市傳出有選民投票到一半手機響,以吉誤將公投票帶出場等違規事件,遭警方帶回偵訊。

臺中市選委會指出,霧峰區一名投票人誤將投票通知單投入票匭,並不慎將公投票攜出,該民衆約1分鐘後主動返回投開票所說明情況,經查證後,投開票所已將被帶出的公投票列入「已領未投」處理;另一起案件則發生在豐原區,一位民衆帶手機進入投票所,結果在圈票過程中手機鈴聲響起,均由警方依法帶回偵訊。

臺中市選委會提醒,投票人不得攜帶手機或具攝影功能之器材進入投票所,違反規定者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亦禁止攜出公投票,違者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