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錯票匭怎麼辦? 中選會:仍屬有效票

第二波立委罷免投票暨核三重啓公投即將登場,新北市唯一被罷免的國民黨立委羅明才22日舉辦「決戰新北反惡罷之夜」造勢活動。(趙雙傑攝)

重啓核三公投以及7位立委罷免案今(23日)投票,中選會昨日提醒民衆,罷免案與公投案投票方式採「領、領、投」流程,進入投票所後先領取罷免票、再領取公投票,一起圈選後分別投入各自票匭,開票順序則先開罷免票,再開公投票;若有誤投票匭的罷免票或公投票,依法仍屬有效投票。

中選會表示,「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即重啓核三公投)爲立法院交由中選會辦理之全國性公民投票,主文爲「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 投票時間自今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中選會指出,國民年滿18歲有公民投票權,本次全國性公民投票投票權人人數達2000萬2091人,其中首投族約75萬人,全國共設368個選務作業中心、1萬7832個投開票所,動員逾20萬名選務人員投入。

此外,中選會提出5點提醒,包括「投票日雖未禁止公投宣傳活動,但不得從事罷免活動或有其他競助選行爲」、「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到指定投票所投票,並不得穿着佩帶具有公民投票相關文字、符號或圖像之貼紙、服飾或其他物品、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新北市、臺中市、新竹縣及南投縣,部分選舉區同日舉行罷免投票,依《選罷法》規定,相關穿戴佩帶也有相類限制規定」。

「不得攜出公投票或罷免票,違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000元以下罰金」、「不得撕毀公投票或罷免票,違者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不可於圈定後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違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2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