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女被逮 夫騎「狗溝龍」在外接應脫逃 雙雙被判刑
監視器畫面可見邱女見有機可趁立刻跑向鄭男機車。(本報資料照)
22歲邱姓女子遭通緝遭鳳山分局文山派出所員警將人逮捕帶返回所,未料她卻使用手機與丈夫鄭姓男子聯繫,還傳訊:「我狗溝龍(Gogoro)發着」、「請你用最快速度跑」,邱女趁着走出派出所時飛奔至鄭男的機車,險些脫逃。高雄法院審理後,將邱女及鄭男依脫逃未遂罪各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22歲邱姓女子因違反藥事法經法院判決4月確定,因未到案被髮布通緝,2024年12月20日11點多2分多,鳳山分局文山派出所員警將人逮捕,帶返回所。未料,21日邱女丈夫23歲鄭姓男子卻趁着邱女被解送前,用手機通訊instagram傳訊給邱女:「我狗溝龍(Gogoro)發着」、「我數到3」、「請你用最快速度跑」
接着,鄭男騎着車等候在派出所門外,趁着被銬手銬的邱女走出派出所外,準備上車,這時邱女突加快腳步,衝向鄭男,迅速坐上機車後座,鄭男也狠催油門逃走,這時員警才發現不對勁,幾名員警衝上去,立刻擋下機車,纔沒有讓邱女脫逃。高雄地檢署依脫逃未遂罪等罪起訴。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爲2人漠視公權力之行使,影響社會秩序及公權力執行,考量均坦承犯行,將邱女、鄭男依脫逃罪各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