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男載嬰自撞遭逮!聽聞「孩子送去社會局」崩潰哭喊:我不要

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一路、國富路口,昨(29)日深夜發生一起自撞車禍。(翻攝畫面)

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一路、國富路口,昨(29)日深夜發生一起自撞車禍。一名28歲陳姓男子開車載着嬰兒,爲方便照顧孩子,他將安全座椅放在副駕駛座,疑似疲勞駕駛撞上路邊停放車輛後翻覆,造成3人受傷。警方獲報到場,發現陳男竟是詐欺通緝犯,員警隨後表示會將孩子轉介給社會局,未料陳男當場大崩潰哭喊「我不要!」詳細情形待調查釐清。

據瞭解,事發於29日深夜11時50分許,陳男駕駛自小客車,並債副駕駛座放置安全座椅載嬰兒,沿五甲一路南向北慢車道直行,沒想到竟撞上停放路旁的休旅車,隨後又與同向29歲康姓女騎士發生擦撞,導致車輛當場翻覆,嬰兒也被困在車內,且頭部更夾在車輛與地面之間,民衆見狀立刻上前協助脫困。

警消獲報立即派員趕抵現場,肇事陳男的手和頭部擦挫傷、嬰兒頭部輕微擦傷,康女則手腳挫傷,所幸均意識清楚。面對員警詢問,陳男表示「太疲勞」纔不慎釀禍,將孩子放在副駕也是爲了就近照顧。

不過,警方一查,竟發現陳男是名詐欺通緝犯,於是表明恐怕要將孩子轉介給社會局,讓他聽了當場大崩潰暴哭,抱着孩子大喊「我不要!」甚至致電給議員哭訴。員警急忙勸導,隨後將父子倆一同帶回派出所,並送往長庚醫院治療,後續將陳男解送臺中地檢歸案,嬰兒已聯繫社會局社工協助。

鳳山分局指出,陳男已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31條第3項規定,小型車附載幼童未依規定安置於安全椅者,可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至於詳細肇因及事發經過,待進一步調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