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才道歉…勒索千萬逼死夫 翟欣欣一審判12年 網:罰太輕
翟欣欣和蘇享茂。(取材自新民週刊)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19日對被告人翟欣欣涉嫌犯敲詐勒索罪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案依法公開宣判,以敲詐勒索罪判處翟欣欣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判決翟欣欣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魏某某等人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7萬餘元。
極目新聞報導,2017年9月7日,WePhone創始人蘇享茂跳樓輕生,其留下遺書稱,翟欣欣隱瞞婚史,在婚戀網站認識他並閃婚,並以舉報他個人漏稅、名下公司灰色運營等爲要脅,向他索要1000萬元及海南房產。蘇享茂輕生引發輿論沸騰,廣大網友紛罵翟欣欣蛇蠍心腸。
蘇享茂生前與翟欣欣的聊天紀錄顯示,兩人因個人隱私被網上披露發生爭執,翟欣欣情緒激動,甚至還對蘇享茂講了一句「你不得好死」。當日凌晨,蘇享茂從家中天台跳下身亡。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3月,被告人翟欣欣與被害人蘇享茂確定戀愛關係。同年5月,兩人購買海南省房產一處,總價319萬餘元,蘇支付購房首付款199萬餘元。同年6月7日,兩人登記結婚;7月至9月間,翟欣欣提出離婚,以舉報蘇享茂及其經營的公司相要脅,索要精神損失費1000萬元,並要求海南房產歸其所有。
7月18日,蘇享茂被迫支付翟欣欣660萬元,後將海南房產的購買人變更爲翟欣欣。翟欣欣獲得上述財物後,仍多次威脅蘇享茂,索要剩餘錢款,2017年9月7日,蘇墜樓身亡。翟欣欣已退賠全部違法所得。
經審查,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魏某等人,因被害人蘇享茂死亡而造成的喪葬費、交通費等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7萬餘元。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翟欣欣的行爲構成敲詐勒索罪,數額特別巨大。證據顯示,翟與蘇婚姻關係僅存續42天,兩人無夫妻共同財產,翟索取的是蘇個人財產。翟欣欣不存在離婚時申請補償、損害賠償的民事請求權基礎,爲索取財物敲詐勒索。法院綜合考慮翟欣欣犯罪的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等,依法予以量刑。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魏某等人所主張的賠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均予以支持。
該判決作出後,蘇享茂的哥哥蘇享龍通過中間人向紅星新聞表示:「八年來總算有了結果,我們只想安安靜靜的,我們也累了」。蘇享龍提到,自2017年案發以來,翟欣欣與其家人從未對蘇家表示歉意,直到庭審當天才第一次聽到她說「對不起」。
判決結果出爐,也掀起網友熱烈討論,「這是個標誌性的案件,屬於有夫妻關係的敲詐勒索」「一個案件需要這麼多年才能解決,真是太難了」「才12年真的太輕了,應該20年」。
翟欣欣資料圖。(取材自極目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