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誤放行但沒車格停還被收錢!民眾抱怨、臺北市研擬免收費緩衝機制
北市議員提案要求公有停車場全面建置15至30分鐘緩衝免費,並舒緩區域交通壅塞。交通局表示,會授權管理員從寬放行,議會則要求交通局研議無管理員場站需有免費緩衝機制。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許多開車族應都有過進停車場,才發現剩身障婦幼車位,被迫出場經驗,不到15分鐘就被要求收費,北市議員提案要求公有停車場全面建置15至30分鐘緩衝免費,並舒緩區域交通壅塞。交通局表示,會授權管理員從寬放行,議會則要求交通局研議無管理員場站需有免費緩衝機制。
北市議員洪婉臻提案,公有停車場應秉持公有利益,建立入場15至30分鐘緩衝免費機制,避免民衆因車位不足而立即離場仍遭收費的不當情形,並有效舒緩區域交通壅塞問題,緩衝時間得依照個區域特性適度調整。
對於議員提案,停管處長劉瑞麟說,因北市停車需求多,路外停車場供給無法滿足需求,導致很多場站都要排隊,目前學校蓋停車場都已有30分鐘免費,也提供有計程車這樣服務。不過對於停車場誤放行車輛進場,卻發現沒有車位,會同意授權由管理員針對誤入放行。
不過提案議員洪婉臻對停管處的說法保持存疑,表示學校周邊停車場都有30分鐘免費緩衝機制?還有授權管理員,停車場哪來的人力,很多停車場根本沒有人在,要停管處不要想得這麼樂觀。
議員簡舒培也同意提案,因若停車場滿了就不會開放進場,不會有擋住其他格位問題,甚至如果有人短時間圖方便,就在路邊亂臨停,道路交通就會更混亂,可以研議開放停車場有免費的緩衝機制。
交通委員會召集人遊淑慧說,很多民間停車場都有緩衝時間,不贊成路外停車場開放短時間臨停,但緩衝機制是兩回事,不應該公有停車場比民間停車場更苛刻。
針對議員提案公有停車場訂定免費15至30分鐘的免費緩衝機制,召集人遊淑慧裁示先請停管處研議;另外,學校幼兒園附近要有免費30分鐘機制;至於若沒管理員在的停車場,研議就要開放緩衝系統設定。
北市停管處說,停車場是從民國110年4月動工,日後將依照自治條例收費訂定費率。記者邱書昱/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