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釁公權力!少年手機閃警眼遭逮 2同夥鼓譟下場曝光

一名郭姓少年(17歲)以手機閃光燈惡意照射,導致員警眼部不適,甚至與警方爆發拉扯,當場被依妨害公務罪逮捕。另有李姓、黃姓男子在旁鼓譟,阻撓警方執法。(圖/簡銘柱翻攝)

一名郭姓少年(17歲)以手機閃光燈惡意照射,導致員警眼部不適,甚至與警方爆發拉扯,當場被依妨害公務罪逮捕。另有李姓、黃姓男子在旁鼓譟,阻撓警方執法。(圖/簡銘柱翻攝)

新北市泰山區今(18)日凌晨爆發街頭聚衆事件,30多部機車聚集在新五路一段108號前,噪音擾民,警方到場盤查時,竟遭一名郭姓少年(17歲)以手機閃光燈惡意照射,導致員警眼部不適,甚至與警方爆發拉扯,當場被依妨害公務罪逮捕。另有李姓、黃姓男子在旁鼓譟,阻撓警方執法,全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場面一度火爆。

今日凌晨3時許,林口分局泰山所執行「防制危險駕車」勤務時,接獲民衆報案,指稱新五路一段108號前有大批青少年聚集,現場不僅有30多輛機車,更有30多人圍繞在小吃攤前喧譁,嚴重影響周邊安寧。警方到場後,立即展開身分盤查,以防制危險駕車及噪音擾民。

不料,盤查過程中,郭姓少年竟以手機閃光燈不斷照射員警眼睛,導致執勤員警視覺受影響,當場喝令制止,但郭男仍不聽勸阻,甚至與警方發生肢體衝突。警方見狀立即以妨害公務現行犯將其壓制逮捕,並帶回偵辦。

現場另有一名李姓及黃姓男子,見警方逮捕郭男時,不僅未配合,反而出言挑釁、阻撓執法,警方立即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裁處,強勢維護公權力。

林口分局強調,針對街頭聚衆、危險駕車及妨害公務等行爲,警方絕對強勢執法,絕不寬貸,呼籲民衆切勿挑戰公權力,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