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家庭第二套住房公積金最低首付比例由30%調整爲20%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3月31日,“天津公積金”官微發佈《關於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規定,繳存人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調整爲20%。貸款受理日期在3月31日(含當日)之前的,仍按該《通知》施行前的政策執行。貸款受理日期爲貸款銀行向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繳存人貸款申請之日。該《通知》自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編輯 寇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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