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學舉辦氣候變化應對與綠色發展國際論壇

7月12日,由天津大學法學院、天津大學中國綠色發展研究院主辦,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協辦的“氣候變化應對與綠色發展國際論壇”在天津大學衛津路校區舉行。國內外專家學者齊聚一堂,共同探討全球氣候治理與綠色發展的法治路徑。

天津大學黨委副書記韓慶華在開幕致辭中指出,天津大學始終致力於服務國家戰略需求,推動綠色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法學學科持續爲氣候政策與立法提供智力支撐,助力完善氣候治理法律體系。他希望論壇能激發創新思維,凝聚合作力量。

中華環保聯合會副主席別濤強調,中國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發展道路,不斷完善法律法規,爲綠色發展提供法治保障,並積極參與全球氣候治理,推動構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體系。中華環保聯合會副主席、聯合國環境署駐華原代表塗瑞和認爲應秉持構建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理念,推動氣候議題從“中國敘事”走向“全球共識”。

在主旨發言環節,天津大學法學院院長孫佑海提出需綜合運用政策與法律工具,借鑑國際經驗,完善氣候政策體系、強化立法保障並優化協同治理機制,以解決當前政策滯後、立法供給不足等問題。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教授邁克爾·傑拉德系統評析國際法院、歐洲人權法院等機構的氣候變化相關裁決,呼籲全球共同應對挑戰,保護當代及未來世代權利。巴西資深法律顧問阿爾瓦羅·路易斯·維雷達·奧利維拉強調法律在推動綠色經濟、能源轉型中的關鍵作用,呼籲探索實現全球氣候目標的法律方案。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原庭長劉竹梅指出環境司法是生態環境治理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應積極探索創新審判方式,保障綠色低碳轉型、生態保護修復及“雙碳”目標推進。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閤中心首任主任李俊峰認爲應對氣候變化是循序漸進的過程,需結合不同地區、行業特點採取差異化措施,其本質是與綠色發展緊密相連的低排放發展。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梓太提出中國應對氣候變化法框架應爲“一體兩翼”——以綜合立法爲“主體”,確立基本原則制度;以減緩性立法和適應性立法爲“兩翼”。天津大學法學院外籍教授丹·古特曼指出全球氣候政策長期重減排輕適應,面對頻發極端天氣,亟需加強地方適應治理,呼籲國際合作制定系統性法律政策框架支持地方提升適應能力。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政法大學學報》主編曹明德分析全國碳交易市場面臨一級市場不健全、二級市場監管不足等問題,建議從完善政策體系、構建市場規則、加強監管、整合規制工具等方面進行升級。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杜羣強調構建碳中和實施法制度體系需將立法規制特徵轉化爲法律表達,建立目標導向、過程控制、公正過渡等專門性制度,以及碳評價、資金保障等嵌合性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在研討環節,來自中國、美國、日本、巴西、馬來西亞、孟加拉國、巴基斯坦等國家,以及香港中文大學、北京大學、武漢大學等數十所高校、研究機構、律師事務所和期刊界的六十餘位專家學者,圍繞氣候變化應對與綠色發展的會議主題展開了熱烈討論。

本次論壇爲應對氣候變化與推動綠色發展的法治建設貢獻了多元化的智力支持,促進了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

(中國日報天津記者站 閆東潔|樑紹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