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大訂單” 原是騙子新招
不看款式、不問價格,在金店一擲千金拿下全部現貨;買貨時不開發票,不走對公賬戶,在冷鏈市場成噸購入凍貨……這究竟是“土豪”所爲,還是另有貓膩?
2024年7月,湖北咸寧城區羅女士的金店裡來了一位“豪橫”的顧客。該顧客聲稱,公司急需購買一批現貨黃金,款式、價格都不是問題,談到交易時卻不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匯款人身份證等重要證件,要求直接將錢款匯入羅女士個人銀行賬戶。
這引起了羅女士的警覺,她隨即報了警。警方循線追蹤,發現顧客轉給羅女士的27萬元是另一起電詐案中受害人孫女士的被騙款,遂聯合銀行攔截,及時挽回損失。
今年2月,同樣的犯罪手段出現在武漢某冷鏈市場。商戶汪先生接到一筆採購7.7噸凍貨毛肚的訂單,買方提出“不開發票、不走對公賬戶”等不合理要求。困惑的汪先生立即報警求助。警方查明,嫌疑人用來購買毛肚的35萬元是萬婆婆被騙的養老錢,遂及時攔截了這批貨物和貨款。
“這類‘假購物’都是電信網絡詐騙分子轉移贓款的新型手段。去年以來,省內已有多起發案。”《法治日報》記者從湖北省反詐中心瞭解到,隨着反洗錢法規日益嚴格,警方對電信網絡詐騙打擊力度不斷加強,傳統洗錢手段已難以爲繼,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往往會“另闢蹊徑”,利用線下合法商業交易作爲掩護,通過購買高價值商品將非法資金“洗白”。
湖北省反詐中心揭露,此類詐騙套路通常表現爲,詐騙團伙僱傭“車手”(又名“職業取款人”,是指在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中專門負責實施取款、轉移贓款的中間人)進入實體店大額消費,購物時不注重款式、不在乎品質,只問價格和店內存貨,尤其偏愛金條、翡翠等高價值、變現快的商品。
在支付過程中,嫌疑人往往謊稱幫朋友購買物品,拒不提供本人身份證、銀行卡,要求將錢款打到經營者個人賬戶上。有時,嫌疑人還會主動要求將大額交易拆分爲多筆支付,頻繁更換支付賬戶,需要等待“別人”轉款後才進行支付。所謂的“別人”就是其他被詐騙對象。此類案件中,若完成交易,實體店經營者會在無意中幫助詐騙分子洗錢,從而導致自己名下賬戶被凍結,甚至可能承擔涉案資金被劃扣,財、物兩空的經濟損失。
實體店經營者應如何避免自己成爲詐騙分子的洗錢“幫兇”?湖北省反詐中心提示,實體店商戶在進行大額交易時,如果遇到對方資金來源不明、頻繁更換多個賬戶付款、將大額交易拆分爲多筆支付、等待第三方轉款等情況,同時對方要求使用個人銀行卡交易,務必仔細覈實買家真實身份和資金來源,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時撥打96110或110報警,並第一時間保留聊天記錄、交易記錄等證據,配合警方調查。
(法治日報)